東南網7月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曾毓慧)考完期末考試,還沒正式放假,灌口中心小學就讓全校學生寫請假條。近日,導報記者調查發現,這么干的,不止這所小學。 讓人深思的是,不少家長對于校方的做法很犯迷糊,但也有一小部分家長看出其中“端倪”并很擔憂。這其中,究竟有怎樣的隱情呢? 記者調查 曾營小學也要求寫請假條 幾天前,又一位不愿具名的家長致電導報熱線反映:女兒在集美曾營小學讀四年級,遭遇與報道的灌口中心小學請假條“風波”幾乎一樣,就連請假時間也一致。 這位家長說,從三年級開始,每逢暑假前幾天,班主任都會催著大家填寫一份請假條。一開始,老師還讓學生家長在請假條上簽字,但今年似乎寬松很多,只要學生填完請假條交上去即可,不強制家長簽字。今年女兒填寫請假條的原因依舊“很瞎掰”:家里有事。 據介紹,班上至少半數以上的學生都按照老師的吩咐,上交了請假條。 校方為何這么做?這位家長轉述,曾營小學校方的回應幾乎與灌口中心小學一致:為摸清請假外出學生人數,以便這幾天組織安排暑期校內興趣班。 家長懷疑 請假條的背后有隱情 值得注意的是,從幾個受訪家長的態度來看,雖說對這件事覺得有點莫名其妙,但由于“操作容易”——隨便讓小孩寫上幾筆,耽誤不了幾分鐘時間;再說了,這事畢竟是班主任交代的,別的學生都照做了,咱不能讓自己的小孩例外吧? 于是,大多家長們配合完成填寫請假條一事。但是,也有個別“愛思考”的家長在疑惑中慢慢揣摩著,似乎看出了一點端倪,也擔憂著:除了校方上述那個解釋外,似乎還有別的什么隱情。 知情者說 “學校其實是有苦衷的” 讓學生寫請假條的背后,到底有什么內幕呢? 廈門市教育系統一位知情人士“一語道破天機”:不僅是在集美區,現今島內外各個區,這么做的學校應該不是個例;而且,這一兩年以來,類似在湖里、集美等這種外來娃學生相對較多的學校,這種現象較為普遍。 說得更細點,校方今年要求學生將請假條的時間填寫為6月30日至7月4日。而這幾天恰恰是學校、家長管教的“空當期”,因為,今年廈門大多數中小學都是6月27日考完期末考試,6月28日、29日恰逢周末,6月30日起才算正常上班(上課)時間,直至7月4日,學生來校領取成績單后,才算正常放假。“學校其實是有苦衷的。”這位知情人士分析,這幾年,廈門不少中小學外來娃的人數逐年增多,而外來工家長們平時大多忙于謀生,暑期往往會疏忽對子女的管教。確實,近幾年,時不時就會發生小孩暑期溺水等意外。 該人士認為,校方這么做,從另一個方面來理解,也是在督促家長在這幾天里對子女履行好校外管教和看護的責任。 部門回應 校方做法不妥,將調查 6月29日,集美區教育局教育科工作人員獲悉情況后表示,由于集美區學校外來娃相對較多,部分家長都有利用暑期帶小孩返鄉的意向,教育局及學校也都理解家長的初衷,“允許個別或小部分學生請假,但如果真的存在學校主動要求全校學生寫請假條的情況,這么做肯定是不妥的”。 該工作人員介紹,按照規定,期末考試結束至正式放假的這幾天里,為了學生安全考慮,學校應組織學生返校開展各種各樣的課外活動,比如興趣班等。 對于家長反映的“每個年級每個班級的學生都被學校要求寫請假條”一事,該工作人員表示將認真調查處理。 律師說法 學校存在推卸責任之嫌 在福建閩旭律師事務所雷文福律師看來,6月30日至7月4日,這幾天不僅是學校、家長管教的“空當期”,也是區分責任的“分水嶺”。換言之,萬一學生真的在這幾天且又是在校外發生意外,到時,校方會將部分責任歸咎于家長管教不嚴。 雷文福律師認為,就本案而言,學校讓全校學生寫請假條的做法不太妥當,也是不太負責任的表現,教育部門應追究該校負責人的責任。因為,根據教育法的規定,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在學校接受教育,不僅是受教育者的權利,也是學校的義務;而讓全校學生寫請假條的做法,是學校變相放假的手段,如果學生脫離學校的范圍發生意外,學校則存在有意推卸責任之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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