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文 陶小莫/圖)嫖客拒付嫖資,還要“霸王硬上弓”,結果強奸不成,還要為此獲刑兩年。昨日,思明區法院對外發布了這起特殊的強奸案。 肖某今年20歲,他初中畢業后,一直沒有工作。數年前,他從福建省尤溪縣的一個農村來到廈門,暫住在湖里區鐘宅社。 2013年5月23日晚8時許,肖某通過網上搜尋,找到了賣淫女江小姐。他們二人通過QQ聯系,談好嫖資200元。隨后,肖某根據賣淫女提供的地址“上門消費”,他來到思明區文屏一里某小區的一個房間。進房后,賣淫女江小姐就要求他先付錢。 這讓肖某很意外,他原本打算嫖完就走人。盡管如此,他還是有點耐心,一再跟江小姐說,嫖完再給錢。 但是,江小姐也是“老江湖”,堅持說“不給錢不上床”。肖某無奈之下,只好從身上掏出一把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頂住江小姐的脖子,威脅她說:“你還要不要錢?” 江小姐見刀頂在脖子上,只好假裝屈從。“既然這樣,我就免費給你服務一次吧。”江小姐假裝答應,然后,她輕輕拿下肖某的刀,丟到了沙發底下,不過,她提出讓肖某“先去洗個澡”。 肖某以為江小姐真的屈從了,就聽話地去洗澡了。但他沒想到,他一進浴室,江小姐就立即求助,喊來附近的幾個朋友。隨后,他被警方抓獲歸案。 經查,肖某還曾經殺過人。14歲時,他和一位親戚吵架,動手殺死了對方。當時,由于他未成年,尤溪檢察院決定不起訴。 近日,法院審理后認為,肖某的行為已構成強奸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因此判處他有期徒刑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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