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吳斯婷)近一周來,廈門的烈日和高溫幾乎讓人難以招架。在這樣的天氣下工作非常辛苦,高溫津貼正是對勞動者的補償。福建省規定的高溫津貼標準是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
高溫津貼你拿到了嗎?拿了多少?昨日,記者對此進行深入采訪。 低于200元者不在少數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每月高溫津貼低于200元的人不在少數。 “我們每個月高溫津貼是180元,另外還發了一些正氣水、菊花之類的東西。”湖里區一位環衛工人說,他和他的同事們領的高溫津貼都是每月180元,今年5月到9月都有。 松柏一住宅小區的保安老宋每個月領的高溫津貼是100元,是從6月開始領的。他嫌100元太少,曾經和公司交涉,但沒有效果。 在湖濱南路工作的陳小姐經常要跑外勤,他們公司規定的高溫津貼是每月150元,不過公司里的煮飯阿姨最近每天都會煮一大鍋綠豆湯給他們解暑,每人還發了一箱涼茶。 有的甚至沒有高溫津貼 記者調查發現,許多小企業和一些不規范的企業往往不發高溫津貼。 讀者李先生在翔安火炬園內的一家公司干活,工作溫度最低不下40℃,每天揮汗如雨,卻只有1元高溫津貼,每月只有30元高溫費。 昨晚6點半,許多市民都下班了,中通快遞員小朱還在仙岳路送快遞,熱得滿頭大汗。他說,雖然整天都在路上跑,但他們從來都沒拿過高溫津貼。 該拿多少多數人不知道 “高溫津貼該拿多少?不知道啊,公司給多少我拿多少。”在采訪中,不止一位勞動者這樣說。記者發現,高溫津貼標準鮮有勞動者知道,他們不知道什么情況下能拿到高溫津貼,也不知道自己該拿多少。 怎么發? 不能用實物代替 福建省高溫津貼新標準去年7月開始執行 高溫津貼究竟該拿多少?記者昨日從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目前廈門執行的高溫津貼標準為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9.2元。如果單位沒發、少發高溫津貼,大家可以撥打5110656向勞動部門反映。 時間 每年5月—9月 去年7月,福建省人社廳等7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通知》規定,福建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在每年5月-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按月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折算 每人每天9.2元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高溫津貼的具體發放標準為: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單位的高溫津貼標準納入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 內容 不能用實物代替 不少單位用實物,如藿香正氣水、菊花、涼茶等來代替高溫津貼,這樣行嗎? 廈門市人社局有關人士表示,發放這些防暑的物品屬于福利或勞保用品,發放沒有硬性規定,但不影響高溫津貼200元的發放。也就是說,因為發了東西,就不發、少發高溫津貼,不符合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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