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眾性活動 兩個主要“指標”: 1.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活動 2. 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一千人以上 廈門日報訊(記者 吳俊鴻)廣場舞,算不算大型群眾性活動?學校組織中秋博餅,要不要向公安機關報備?昨日上午,廈門市公安局副局長張斌通過廈門市人民政府網,解讀6月1日剛剛實施的《廈門經濟特區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簡稱《條例》),為網友解疑答惑。 不少市民都曾參與過大型活動,不過,哪些屬于大型群眾性活動,不少人并不清楚,不少網友紛紛提問。有一名網友問,廣場舞到底是不是大型群眾性活動;還有一名自稱校長的網友也有疑惑:學校組織在校職工中秋博餅,要不要向公安機關申請審批? 針對這些問題,張斌一一給網友們解答。首先,廣場舞不屬于大型群眾性活動,因為《條例》所指的大型群眾性活動,有兩個主要“指標”,其一,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活動;其二,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一千人以上。廣場舞并不是法人或者組織舉辦的,不屬于大型群眾性活動。 關于學校組織在校職工中秋博餅要不要向公安機關審批的問題,張斌說,不需要,因為這類活動針對的對象都是內部人員,屬于特定對象,不是社會公眾,所以,即使超過一千人,也不屬于大型群眾性活動,不需要向公安機關申請。 此外,張斌還解讀了6月1日最新實施《條例》的一些新特點:此次《條例》增加了新的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工作原則,確定了大型群眾性活動的管理范疇,明確了承辦者的主體責任,還增設了臨時搭建設施以及公眾責任險的規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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