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晨報記者 錢玲玲 從7月14日起,廈門市職工在購房、還貸時若需提取住房公積金,程序將可以更加簡便。昨日,記者從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廈門市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將再次簡化。 購房提取公積金 無需提供合同發票 手續簡化后,職工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無需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 職工購買本市二手交易住房,或購買本市其他住房已辦理土地房屋權證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可不提供土地房屋權證、完稅憑證或免稅證明。 職工只需在《廈門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的“單位蓋章”欄內填寫購房合同編號或所購住房的土地房屋權證號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職工提供的購房合同編號或土地房屋權證號,通過廈門市住房系統進行查詢,經查證職工確有購房的,即可予以審批。 提取公積金還貸 無需提供查詢單 職工申請辦理逐月還貸和委托按年還貸,住房貸款與住房公積金繳交不在同一個銀行的,無需再提供住房公積金繳交銀行出具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單。 目前,全市承辦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業務的銀行有7家,承辦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銀行有9家,均已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系統聯網,實現了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數據共享。公積金中心通過向銀行開放查詢接口,銀行可以查詢到職工在廈門市是否有建立住房公積金,因此省去了原來職工要跑銀行打印賬戶查詢單的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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