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島內雖然禁鳴多年,但交通專家認為禁鳴標志仍然偏少 記者唐光峰 攝 廈門島內“禁鳴令”施行已達19年,大大地改善了島內的交通環境,最近亂鳴笛卻有了回潮現象。專家表示,車輛違章行駛、停放,摩托車、電動車亂竄,行人橫穿馬路等交通亂象,讓一些司機不得不鳴喇叭,導致“禁鳴令”經常失效。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小斌 見習記者 蔡櫻柳 實習生 蔡育武 鄭鴻青 丁媛媛)作為全國首個發布“禁鳴令”的城市,廈門島內“禁鳴令”施行已達19年,大大地改善了島內的交通環境。但是,隨著島內交通提升改造熱潮的掀起,車流擁堵和緩行的情況隨之出現,部分司機一遇到堵車就忘記“禁鳴令”的存在。昨日,晨報記者兵分多路直擊早高峰現場,發現確實有不少車輛不停地按響喇叭。 昨日7:30 嘉禾路與呂嶺路交界處 紅綠燈變換時喇叭頻響 昨日7:30左右,晨報記者來到嘉禾路與呂嶺路交界處,此時行經該處的車流已經在緩行。記者注意到,當交通指示燈顯示為紅燈時,排隊等候通過路口的車輛沒有按響喇叭。綠燈亮起時,車輛開始前行,此時還有一些電動車、自行車和行人沒離開斑馬線,部分前行的車輛就按響喇叭。等到從綠燈變成紅燈時,前行的車輛立馬剎車停在停止線前,后方的部分車輛又按響喇叭。 在5分鐘的時間內,記者聽到約有13輛機動車按響喇叭,聲音刺耳。 昨日8時 仙岳路中醫院路段 車輛下高架橋鳴喇叭 昨日8時,晨報記者來到中醫院公交站(出島方向),受到仙岳路圍擋施工改造的影響,這里也出現部分車輛緩行的情況。近5分鐘內記者共聽到近20聲喇叭聲,大多是從高架橋要匯入橋底車道中的車輛按響喇叭的。 8時20分左右,記者在中醫院旁的仙岳路上看到,一輛車子突然右拐,將后面的車流堵住并且差點造成事故,引起后面一輛車急剎車并且按響喇叭。 值得一提的是,記者發現不少按響喇叭的車子是外地牌照的。 昨日8:05 高崎火車站 摩托亂竄惹司機鳴笛 昨日8:05左右,晨報記者在高崎火車站蹲點發現,這時間段該地方的車流量較大,在近5分鐘的時間內有13輛車鳴笛經過,主要是大客車和大貨車。只要有車流稍微緩行一下,這些車就會鳴笛催促。 記者發現,橫穿在車流中的摩托車有時會造成前行的車輛急剎車,換來的就是該車司機憤怒地按響喇叭,催促摩托車讓道。 建議 多設禁鳴標志 治理違規停車 堵車導致亂鳴笛回潮,那該如何對癥下藥呢? 朱獎懷認為:“廈門島內沒有對外地車輛限行,外地車輛能進入島內的生活區、辦公區、商業區、醫院等,他們不一定知道廈門施行‘禁鳴令’,也可能沒注意看進島橋隧旁的‘禁鳴’標志,因此,有必要進行‘廣而告之’。一方面要通過媒體進行宣傳,另一方面要在島內的功能區和主干道多設立‘禁鳴’警示標志,現在島內警示標示不是很多。” “ 現在也有一些司機是惡意鳴笛,特別是一些大卡車和大貨車,必須嚴打這種行為。也要嚴打島內的摩托車和超速電動車,根據統計數據顯示,島內大部分交通事故都與摩托車和超速電動自行車有關系,一些司機為了避免撞上他們,難免要鳴喇叭警示。”朱獎懷說,“還要加大對亂停車的整治力度。” “也有很多司機是使用燈閃來提示對方,這種方法值得提倡。”朱獎懷說,“不過,一些司機為了避免事故緊急鳴喇叭警示,這種情況應該要被允許。” 探因 車亂開人亂走 是鳴喇叭主因 交通專家吳亞章認為,總體來講,自廈門施行“禁鳴令”以來,島內的禁鳴效果是非常明顯的。“但是,近期島內施工路段比較多,堵車和車流緩行時有出現,一些心態不平靜、性情急躁的司機被堵在路上就會按喇叭催促。也有一些司機按喇叭是因為前行方向突然有車違規穿插妨礙了后方車輛的正常行駛,或者有人邊走路邊玩手機、不注意來往車輛。” 民盟廈門市委副主委朱獎懷除了認同吳亞章的觀點外,還認為:“現在我們還能在島內聽到喇叭聲響起,主因是廈門島內整體的交通秩序不是很好,造成很多司機朋友都是被動式地鳴喇叭。” 朱獎懷表示:“現在島內還是有摩托車隨意上路行駛,行人橫穿馬路的現象也比比皆是,特別是一些摩托車還存在闖紅燈的情況,如果不提前提醒的話,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在島內,當一些道路是單行道的情況下,才能在該路上劃出停車位。然而,現在島內很多支路不是單行道,卻也劃出停車位,我認為這種做法是不合適的。原來道路的寬度足以讓機動車正常駛過,私劃停車位則造成車輛行駛困難,加上島內亂停車的現象比較普遍,司機的車子因此被堵住時真的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為此常常鳴笛提示。”朱獎懷如是說。 朱獎懷表示:“禁鳴是一件好事,但由于現實中存在一些交通亂象,造成‘禁鳴令’經常失效。” 執法 處罰輕取證難 要靠市民自律 記者從警方了解到,目前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輛違反規定在廈門島內鳴喇叭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由于處罰力度較低,沒有太大的威懾力,禁鳴主要靠大家自覺自律。 廈門市交警部門民警表示:“我們平時執勤也查處鳴喇叭的車輛,也對違規鳴喇叭的車主進行警告或處罰。但是,由于查處鳴喇叭的車輛都是靠人工判斷,存在取證難的問題,比如在車輛挨得很近的情況下,不好準確判斷是哪一輛車鳴喇叭,也有很多車鳴完喇叭就開走了,也就不好進行處罰。” 島內“禁鳴令”演變過程 ●上世紀90年代,廈門機動車達到8.5萬輛,越來越吵的汽車喇叭噪音彌漫島內。1994年12月30日,廈門市人民政府發布《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防治機動車輛噪聲污染的通告》(被稱為“禁鳴令”),用政府文件的形式對禁鳴區域及處罰標準等做出規定,這在全國尚屬首次! ●1995年2月15日,“禁鳴令”施行,對市區15條主干道施行“禁鳴”,但消防、工程搶險、救護、警車等特種車輛在執行任務時除外。如果有違反該規定的,將被處以2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不過,具體執行時還是以教育為主,真正被罰款的人并不多。廈門也成為全國第一個發布“禁鳴令”的城市,在“禁鳴”上開創了全國先河。 ●1996年9月24日,廈門市人民政府公布《廈門市防治機動車輛噪聲污染規定》,將“禁鳴令”進一步推廣到整個廈門島內,處罰標準不變。廈門島成為全國首座無機動車喇叭噪音的城市。 ●廈門“禁鳴令”成功地在廈門島內推行后,在當時引起不少城市的關注,還有部分城市跑來廈門取經。1999年,隨著廈門“禁鳴令”的成功推廣,公安部將廈門確定為全國第一個成功禁鳴汽車喇叭的城市,并將廈門經驗向全國地級以上城市推廣。 ●2007年9月30日,廈門市人民政府公布《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將原本《廈門市防治機動車輛噪聲污染規定》中所提及的“機動車輛違反本規定在廈門島內鳴喇叭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修改為:“機動車輛違反本規定在廈門島內鳴喇叭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降低了對違規鳴喇叭車輛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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