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圈地私設收費停車場 職能部門監管缺位
2014-07-21 07:06:01?來源: 廈門網 責任編輯: 盧超穎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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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2】 沿街道路停車場超出紅線
碧山臨海小區緊挨馬路設起了停車場。 位于博物館附近的碧山臨海小區,小區沿街道路這個月初開始被設置為臨時停車場,引發了小區居民的投訴。17日下午4時左右,調查人員來到該小區,由于地上設置了石墩,車輛無法進入小區,保安看到有車要進,搬開了一個活動道閘,讓車輛停入。保安表示,交5元錢,“你要停2個小時、半小時都可以。” 調查人員注意到,沿街店面一側的地面上劃了10余個車位線。對此,小區物業表示,設停車場是征得小區業主同意的,只對小區業主提供車位,每月月租300元,不對外開放,保安私自讓外來車輛停放,屬于個人違規行為,將進行批評。 調查人員注意到,這個停車場的設置實際也已超出小區紅線范圍,物業也承認,按照相關要求,他們必須預留1.5米的距離作為人行道,而在實際操作中,他們所設置的停車位卻是緊臨馬路的。 調查人員在現場未發現有關收費標準,這個新設置的停車場是否向有關部門備案?物業方面表示,他們曾帶了相關材料去區建設局等部門備案,但區建設局未收材料,表示口頭報備就可以了。 【措施】 城管部門展開調查 若占用公共資源將責令整改 對小區設置停車場問題,職能部門在監管中是否履職到位?市建設與管理局表示,根據《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建筑區劃內規劃建設的停車場不能滿足業主停車需要的,經業主大會依法作出決定,可以對現有停車設施按照規定進行改造或者將建筑區劃內合適場地設置、改建為停車場,但不得影響建筑區劃內交通的安全、暢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消防施救場地和人員疏散通道;符合停車場設計標準和設計規范等。僅僅靠打一個簡單報告或者口頭報備都是不行的,必須按照規定提交停車場權屬證明、方位圖等相關材料進行備案,建設部門還將現場驗收審核。市建設與管理局表示,接下來需要城管部門進行查處,先厘清紅線范圍,建設部門再跟進處理。 市城管執法局表示,將對碧山臨海小區地上停車場問題展開調查,如果超出紅線范圍,占用公共資源,將責令其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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