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圈地私設收費停車場 職能部門監管缺位
2014-07-21 07:06:01?來源: 廈門網 責任編輯: 盧超穎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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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客運碼頭停車場變成了酒樓的專屬停車場。 廈門日報訊 停車問題是社會關注熱點。近日,市糾風辦陸續接到有關停車場設置、管理方面的反映,調查后發現,有人圈地私設停車場,甚至將公共停車場變成了經營場所的專用停車場。 針對調查發現問題,市糾風辦及時召集建設、交警、城管、物價等部門進行協調,明確監管職責,就監管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還將組織專項民主評議。 【現象1】 人行道上私設收費停車位 壽山路11號旁人行道被人用鐵鏈圍了起來,做成了收費停車場。 近日,有群眾向民評熱線反映:“三個月前,壽山路11號旁通往鴻山新村的左側人行道,突然被人用鐵鏈、地樁圍起來,變成收費停車場?!?7日下午,調查人員實地調查發現,該處人行道確實被鐵鏈圈了起來,在水泥地面上打上地樁,圈成14個停車位,被侵占的人行道有四五十米長。這里停放了四五輛車,有的車尾占據了部分人行道,行人通行困難。 停車位是誰設置的呢?周邊居民表示是旁邊的一家大排檔。調查人員找到該大排檔,員工表示,每個車位月租300元,已經都租出去了,該地塊屬于土地開發總公司的紅線范圍。 隨后,調查人員從土地開發總公司了解到,該地塊確實是政府的儲備用地,但他們并不清楚該地塊被人私設收費停車場問題,他們將立即著手整改。 【措施】 建設部門將跟蹤整改情況 敦促整改到位 圈地私設停車場,還占用人行道,這種現象該誰來管?城管部門表示,如果是紅線范圍內的,應向建設部門報備,占用人行道的,則應由交警部門處理。交警部門則表示,只有占用道路內的臨時泊位才歸他們管,如果私劃停車位,按規定處罰500元—2000元。合法的停車場都有收費許可證,沒有許可證則屬違規收費。市物價局表示,紅線范圍內設置停車場的該項收費不屬于政府定價范圍,可以自己定價,但是要明碼標價。 那么,究竟誰來管呢?經過了解,在紅線內設置停車場,也應向建設部門備案,未按規定備案的,處以10000元罰款。市建設與管理局表示,將對壽山路的停車場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敦促整改到位。 【現象2】 沿街道路停車場超出紅線
碧山臨海小區緊挨馬路設起了停車場。 位于博物館附近的碧山臨海小區,小區沿街道路這個月初開始被設置為臨時停車場,引發了小區居民的投訴。17日下午4時左右,調查人員來到該小區,由于地上設置了石墩,車輛無法進入小區,保安看到有車要進,搬開了一個活動道閘,讓車輛停入。保安表示,交5元錢,“你要停2個小時、半小時都可以?!?/p> 調查人員注意到,沿街店面一側的地面上劃了10余個車位線。對此,小區物業表示,設停車場是征得小區業主同意的,只對小區業主提供車位,每月月租300元,不對外開放,保安私自讓外來車輛停放,屬于個人違規行為,將進行批評。 調查人員注意到,這個停車場的設置實際也已超出小區紅線范圍,物業也承認,按照相關要求,他們必須預留1.5米的距離作為人行道,而在實際操作中,他們所設置的停車位卻是緊臨馬路的。 調查人員在現場未發現有關收費標準,這個新設置的停車場是否向有關部門備案?物業方面表示,他們曾帶了相關材料去區建設局等部門備案,但區建設局未收材料,表示口頭報備就可以了。 【措施】 城管部門展開調查 若占用公共資源將責令整改 對小區設置停車場問題,職能部門在監管中是否履職到位?市建設與管理局表示,根據《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建筑區劃內規劃建設的停車場不能滿足業主停車需要的,經業主大會依法作出決定,可以對現有停車設施按照規定進行改造或者將建筑區劃內合適場地設置、改建為停車場,但不得影響建筑區劃內交通的安全、暢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消防施救場地和人員疏散通道;符合停車場設計標準和設計規范等。僅僅靠打一個簡單報告或者口頭報備都是不行的,必須按照規定提交停車場權屬證明、方位圖等相關材料進行備案,建設部門還將現場驗收審核。市建設與管理局表示,接下來需要城管部門進行查處,先厘清紅線范圍,建設部門再跟進處理。 市城管執法局表示,將對碧山臨海小區地上停車場問題展開調查,如果超出紅線范圍,占用公共資源,將責令其整改。 【現象3】 旅游客運碼頭 停車場成酒樓專屬 根據群眾的反映,旅游客運碼頭停車場“變味”了,如果不到那里的餐飲場所就餐,車子就進不了停車場。 17日16:55,調查人員來到旅游客運碼頭停車場,道閘旁擺著“車位已滿”的標示牌。調查人員將車輛靠近道閘,佯稱要到“潮福城”,保安馬上過來取停車票,道閘隨即升了起來,車輛順利進入停車場后,保安還幫忙指揮停入車位。調查人員注意到,停車場內還有不少空位。 2分鐘后,另一輛暗訪車試圖進入該停車場,保安一聽只是要停車,并非就餐,就指引車輛到別處停放,“辦月卡的車輛馬上就回來了,沒地方了。”在此期間,陸續有車輛報了該酒樓的名字,順利進場停放。 根據停車場外設置的公示牌,調查人員找到了該停車場的責任單位——輪總海上客運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輪總”)?!拜喛偂北硎?,為節約管理成本,他們把該停車場委托“潮福城”管理,保安也由對方聘請,停車收入也是由對方支配。也就是說,“輪總”作為停車場的責任單位,實際并未盡到管理職責。 【措施】 責任單位承諾加強管理 發現違規將嚴肅處理 根據《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公共停車場經營者應當遵守公共停車位“先到達先使用”的規則,不得擅自將公共停車位改成專用停車位。市建設與管理局表示,將敦促“輪總”依法整改,確保公共停車場的公共屬性。 “輪總”隨后表示,他們的管理確實不到位,今后會加強管理力度,將停車場全部對社會開放,發現查實管理人員在有空余車位、無正當理由拒絕社會車輛進入停放的,將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直至辭退。 市民評代表 曾煥生 曾志強 文/圖 記者 薄潔 實習生 李怡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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