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大藥房光華店收到物業費催繳函,物業方稱發函是為了溝通現已作廢 ? 國大藥房光華店位于思明南路“黃金地段”。
國大藥房光華店收到的催繳函。 廈門日報訊(文/圖 記者 吳耀東 實習生陳翠琳)近日,一封《征收物業費的催繳函》發送至國大藥房光華店。根據這封催繳函,國大藥房需要在7個工作日內繳交25.8萬元物業費和押金,每個月的物業費竟然達到每平方米200元。對此,發函方昨日對記者表示,這封函已經作廢。 【突變】 物業費由14元/㎡ 升至200元/㎡ 日前,國大藥房光華店收到了這樣一封《征收物業費的催繳函》。 催繳函上寫著:我司(廈門市九天大陸商廈百貨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承租妙軒商城物業,故2014年7月1日起貴司應向我司繳交物業管理費。該函明確寫道,物業費每三個月收一次,每平方米每個月的物業費為200元,國大藥房光華店還要另繳三個月的物業費作為押金。算下來,光華店需要一次性繳交25.8萬元。 福建國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謝先生介紹,實際上,由于商業城整改裝修,國大藥房光華店早在7月4日就已經被斷水并停掉中央空調。 記者了解到,此前國大藥房光華店的每個月每平方米需要交納的物業管理費為14元,新的收費標準幾乎為原來的15倍。有業內人士介紹,我市商場的物業費一般在一個月13到40元每平方米,據他了解,廈門目前商場每月物業費最貴的是大約35元每平方米。 不過,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說,商場的物業費屬市場定價,沒有相關的劃級或標準,如果業主接受不了,一般也只能搬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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