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李曉平 實習生 肖麗瑋)昨日,市政協社法委對《廈門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展實地考察,并召開民主協商立法論證會。市政協副主席盧士鋼參加。 委員們先后視察了國貿春天物業小區和嶼后物業小區,發現兩個小區的物業收費率有很大的差距。委員們指出,《辦法》的制定應該更具可行性,才能有利于規范物業的收費服務行為。委員們建議收費標準應該根據小區不同有所區分,要考慮低收入人群,標準應因人而異;物業綜合服務費應該有實施細則,因小區設施不同設置不同的收費項目;應該明確區分政府指導定價項目和市場定價項目,讓業主有選擇的余地;規章制度應該明確私權和公權的界限等。 盧士鋼表示,希望相關部門認真吸收、消化委員的建議意見,力爭將法規修改得更好更完善,最終形成讓政府、物業和業主滿意,且具有可操作性的物業收費規章制度,共同促進物業服務管理更合理更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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