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31名員工薪資24萬多元,逃跑近一年半落網 ? 資料圖 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 通訊員楊長平)經營6年的公司一朝倒閉,老板欠了員工一屁股債,跑了,近一年半后才被抓獲。欠薪24萬余元,他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近日,思明區法院對其作出一審判決,這也是廈門首例“欠薪入刑”案件。案件還在上訴期。 林某出生于1977年,是廈門本地人。2006年10月,他自己開公司,專門經營制作箱包。2012年11月初,公司倒閉,31名員工的薪資拖了2-5個月沒有發放,金額超過了24萬元。林某害怕員工追款,決定跑路,還與妻子離了婚。 2012年11月30日,思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林某應一次性向31名員工支付所欠工資。2013年1月25日,思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并將該指令書張貼在林某的經營場所,但林某還是沒有出現。人社局隨后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四處查找,并于去年底在網上展開追逃。 今年4月3日,林某到銀行辦理業務,當場被民警抓獲。他交代,事發后一直不敢回家,居無定所。今年春節起,他躲到鼓浪嶼,在一家餐廳打零工。到案之初,林某聲稱自己無力支付員工工資,直到檢方提起公訴前,即今年4月9日,他一次性拿出了拖欠的工資。之后,思明法院執行局向31名公司員工發放了“遲到”的工資款。 思明區法院一審認為,林某的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鑒于他能如實供述罪行,其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并在提起公訴前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報酬,具有較好的認罪、悔罪表現,決定對其適用緩刑。一審判處林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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