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 約了幾次練車,教練都稱沒空。考試前教練連路線都沒說、考試通過了駕校還私扣學員駕駛證……昨日,讀者陳女士撥打晨報熱線稱,捷嘉駕校私扣了她的駕駛證。駕校負責人李先生卻表示,私扣駕駛證是為了讓陳女士交齊補考費。 學員:駕校私扣駕照 去年12月底,陳女士在捷嘉駕校報名學車。據陳女士說,當時共交了6600元的學費,除了科目二考試于今年2月份順利通過外,第一次科目三考試前她只練過1次路面。“因為我本身會開一點,所以那次練車,教練就帶著我在集美附近繞了一圈,后來我再約教練出來練車,他都稱沒空。” 考試時,陳女士沒有通過。“我一次都沒來過考場,教練也沒帶我看過路線,也沒告訴我要考燈光。”于是,陳女士只好參加補考,“當時駕校并沒有跟我說要交300元的補考費,而且我考不過是因為教練沒空帶我出來練車,所以我以為這補考費應該由駕校為我承擔。”后來,陳女士拿到了駕駛證。“但是駕校居然私扣了我的駕照,讓我補交補考費。”陳女士很氣憤。 駕校:學員自己沒時間 隨后,記者致電捷嘉駕校,卻得到了相反的說法。一位自稱是駕校負責人的李先生說:“教練多次約陳女士出來練車,她都不來。而且考試的前一天才和我們說沒辦法考,那時候怎么能取消呢!”教陳女士科目三的朱教練也說:“路面總共練了有三四次,并不是只練了1次。我約過陳女士幾次,但是她都沒空,她不來我只好約別人。”朱教練表示,今年端午節前后陳女士確實有給他打電話約練車,“但那時候我正在帶其他學員,就和陳女士說別著急,我一定會在考試前約她練車的”。李先生說:“當時補考的時候我們都有跟她說要交補考費,沒想到她卻一直沒交。” 律師:兩方做法均欠妥 福建省金海灣律師事務所主任鄭志寧律師認為,學員與駕校的做法均有不妥之處。“按照法律規定,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如果駕校想要回補考費,可以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另一方面,如果學員是因為自己的原因導致補考,則應該把補考費交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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