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晨報訊(記者 于婧媛)昨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安部相關負責人介紹《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稱,將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 意見指出,要通過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即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居住證持有人可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 記者了解到,2012年廈門要推行居住證制度的呼聲很高,當時廈門市公安局在“通報全市機關開展流動人口宣傳服務管理執法專項活動”中透露,廈門警方正在密集調研居住證制度,把“暫改居”作為當年工作的一個重點。2012年2月初發布的廈門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實施意見》中,也已將“暫改居”確立為廈門當年力推的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項目之一。 2013年這一議題又被重新提出,曾傳當年年內要全面實施。當時廈門警方表示,戶籍管理方面的重頭戲是全面實施居住證管理制度,警方將建立完善以就業年限、居住年限和城鎮社會保險參加年限為基準的落戶政策,確保城市人口總數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加快建設流動人口信息綜合管理平臺,落實居民身份證登記采集指紋工作,實現對動態人口更加有效的服務管理。 按照中央的要求,《居住證管理辦法》今年將要出臺。主要是明確居住證的功能定位,規范居住證申領條件、辦理程序以及居住證持有人權利義務等基本內容。待《辦法》出臺后,由各地從本地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意見。 廈門警方表示,目前,廈門尚未實行居住證制度,以后將根據省廳等上級部門統一部署采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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