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晨報訊(記者 于婧媛)昨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安部相關負責人介紹《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稱,將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 意見指出,要通過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即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居住證持有人可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 記者了解到,2012年廈門要推行居住證制度的呼聲很高,當時廈門市公安局在“通報全市機關開展流動人口宣傳服務管理執法專項活動”中透露,廈門警方正在密集調研居住證制度,把“暫改居”作為當年工作的一個重點。2012年2月初發布的廈門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實施意見》中,也已將“暫改居”確立為廈門當年力推的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項目之一。 2013年這一議題又被重新提出,曾傳當年年內要全面實施。當時廈門警方表示,戶籍管理方面的重頭戲是全面實施居住證管理制度,警方將建立完善以就業年限、居住年限和城鎮社會保險參加年限為基準的落戶政策,確保城市人口總數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加快建設流動人口信息綜合管理平臺,落實居民身份證登記采集指紋工作,實現對動態人口更加有效的服務管理。 按照中央的要求,《居住證管理辦法》今年將要出臺。主要是明確居住證的功能定位,規范居住證申領條件、辦理程序以及居住證持有人權利義務等基本內容。待《辦法》出臺后,由各地從本地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意見。 廈門警方表示,目前,廈門尚未實行居住證制度,以后將根據省廳等上級部門統一部署采取措施。 廈門情況 暫住證已在廈實行30年 目前,廈門實行的是暫住證制度,迄今已經實行了30年。 1984年春節過后,廈門湖里派出所開始發放全市第一批暫住證。廈門最初的暫住證只是一張紙片,上面貼著照片,寫著個人信息,還有收費欄,每季度一欄,費用收完就蓋個章確認,發放的主要對象是建筑工人等。 目前,辦理廈門暫住證不僅無須任何費用,而且持證者還可以享有戶籍登記、勞動就業、生活居住、社會保障、子女教育、個人出境、傷害賠償等各種權益。 比如,符合規定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在收費、管理等,與廈門本市學生享受同等待遇;在思明、湖里連續居住滿8年(島外連續居住滿5年),連續繳交社會養老保險滿8年(島外連續繳交社會養老保險滿5年),簽訂勞動合同、有合法固定住所、無違反計生政策、無違法犯罪記錄的,準予戶口遷入廈門;辦理半年以上的暫住證可以申請出境旅游;按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享有廈門本市組織的勞動就業培訓服務;免費給予計生生殖保健基本項目服務;按規定申辦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流動人口辦理了暫住登記或暫住證,在意外傷害保險賠償、社會福利保障等方面可享受到公平待遇。 廈門2009年取消藍印戶口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30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了上述改革舉措。這標志著我國實行了半個多世紀的“農業”和“非農業”二元戶籍管理模式將退出歷史舞臺。 據悉,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意味著將不再區分農村娃與城市娃,標志著城里人和農村人身份上的統一,打破了幾十年來城鄉分割的戶籍壁壘,是社會發展的一大進步。還要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計生、就業、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統計制度,逐步實現城鄉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待遇。 記者了解到,廈門自1993年以來實施的“藍印戶口”政策,對廈門吸引外資,促進房地產發展,解決群眾生活、工作及子女就學等起到了一定作用。隨著戶籍制度的改革,2003年5月廈門出臺《廈門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并于2003年8月1日起實施。新的戶籍管理規定取消 “農業”、“非農業”等二元戶口,只要符合條件,即可直接辦理常住戶口,“藍印戶口”作為常住戶口的過渡已失去存在的政策環境。2009年,“藍印戶口”正式退出廈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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