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開始調整 不僅傷殘津貼,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等,也進行了相應的提高。 在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撫恤金方面,配偶每月增發112元;其他親屬每月增發84元;屬孤寡老人或孤兒的,增加額在上述增幅標準上再增加10%。 在生活護理費方面:以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655元作為待遇計發基數,按生活護理費等級相應的百分數(50%、40%、30%)直接計發。 據此,此次調整所需資金從工傷保險基金列支,自2014年1月1日開始調整,尚未調整的月份由工傷保險基金給予補發。 從一個無異議的議題說起 昨日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上,有原本預留20分鐘的議題,不到一半時間就獲得通過。在市人社局匯報完后,大家并未提出任何異議,一致認同。 這一議題,正是關于調整提高2014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一些原本為家里“主心骨”的青壯年,因工作受了傷,常常給一個家庭帶來巨大的打擊和壓力。在會上,市長劉可清有感而發。他提及一個例子,就有一殘疾困難戶,姐姐和妹妹到了婚嫁年齡,一直沒有出嫁,就是為了照顧他。 為保障工傷職工公平地享有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利益,保證其生活水平不降低,這樣的調整成為大家的共識,也被一致認為“理所當然”。 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廈門決定在去年已進行了歷年最大的一次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相關保障標準,使得廈門的工傷職工合法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 這樣的共識,其實正是廈門市委、市政府歷年來不斷完善、提高社會最低保障水平,進一步關心困難群眾、弱勢群體的一個縮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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