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主父真真 通訊員 湖法宣)“明明結婚了,還說單身!他真的騙了我7萬多!”阿梅沒想到,自己本想找個如意郎君,卻被 已婚男騙財騙色,最后不得不鬧上法庭。 “男友”公司有難 不斷向她借錢 2013年1月,28歲的阿梅認識了比自己大3歲的“張龍寺”。“張龍寺”長得儀表堂堂,自己有公司,各方面條件都不錯,是個未婚的“高富帥”。阿梅以為找到了真愛,很快和他確立了戀愛關系,沉醉在愛情的甜蜜里。 “我公司遇到了很大的困難,你能幫我一把嗎?”沒過幾天,“張龍寺”就告訴阿梅,他的公司資金緊張,已經沒錢給工人發工資了,多次向阿梅借錢。 2013年3月開始,阿梅把兩張信用卡給“張龍寺”使用,信用卡開始被透支。2013年7月13日,“張龍寺”又和阿梅商量,向阿梅的姐姐借錢。“放心吧,等公司經濟情況緩過來,我會連本帶息還給她。”被愛情沖昏頭腦的阿梅信以為真了。 “男友”竟已婚 已經育有一女 2013年7月22日,阿梅發現“張龍寺”竟然已經結婚了,而且還有一個女兒,連名字都是假冒的,他的真名是張強。“這就是在欺騙我的感情,虧我還那么信任他!”阿梅傷心欲絕,要求張強立即償還信用卡透支款3萬多元,以及她姐姐的2萬元借款,但是張強卻遲遲不還錢,也不歸還信用卡。 “現金、信用卡透支,還有轉賬,他一共騙了我71000元!”2013年9月1日,阿梅的姐姐約張強見面,張強當場歸還5000元,并簽訂借款協議,承認尚欠阿梅66000元,并承諾歸還。 經法院判決 假男友得還錢 但是,張強依舊不還款,阿梅就把張強訴至法院。“這是詐騙!”法庭上,張強辯稱,當日,阿梅的姐姐還找了三個男子冒充警察,自己是在威逼下寫了向阿梅借款的借條,自己根本不欠阿梅的錢。 張強還報了警,說自己被詐騙。 經審理,廈門市湖里法院認為,綜合阿梅提供的《借條》、《致歉書》、《還款計劃》、微信記錄和短信記錄以及證人證言,足以證明張強向阿梅借款71000元的事實。 湖里法院認為,張強出具給阿梅的《借條》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規定,應認定為有效合同。張強未按《借條》的承諾向阿梅償還借款66000元,是違約行為。經湖里法院一審判決,張強需返還阿梅借款66000元及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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