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任何地點都可享受創業場地補貼 廈門日報訊(記者 沈彥彥)記者昨日從市人社部門擁軍優屬促就業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為了更好地擁軍,廈門將多舉措促進復退軍人和隨軍家屬的就業。 近日起,廈門在全省率先將“未就業的駐廈部隊隨軍家屬”納入自主創業扶持對象,提高軍嫂創業扶持獎勵標準,軍嫂創業場地補貼標準為第1—12個月、13—24個月、25—36個月分別為600元/戶·月、400元/戶·月、300元/戶·月,自主創業獎勵為3000元/戶·年,創業帶動就業獎勵標準2000元/人、創業項目入庫獎勵標準2000元/個。 考慮軍嫂創業的特殊性,新標準還取消了創業地點必須是租用在孵化基地內的限制,取消了自主創業獎勵和創業帶動就業獎勵的“參加創業培訓并已申請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條件限制。軍嫂新創業經營實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在任何地點,無論是“自有”還是“租用”都可享受創業場地補貼。 此外,轉業退役軍人和軍嫂自主創業,在原有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小額擔保貸款數額,簡化申辦程序,持有軍人退出現役的有效證件的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和軍嫂從事個體經營自籌資金不足,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 針對軍嫂群體實際,今年廈門還提高了軍嫂參加創業培訓的補貼標準,“1+1群”創業入門培訓補貼標準由800元/人提高到1000元/人,創業提高培訓補貼標準由1000元/人提高到1500元/人,鼓勵軍嫂走出營門提高就業創業能力。 記者了解到,今年,廈門繼續延續駐廈部隊未就業隨軍家屬生活保障金遞增機制,從2009年280元/月·人,增加到2014年50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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