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通訊員 羅延平 曾芝亞楊江銘)近日,一名市民來到翔安地稅辦稅服務廳,要求以“死亡”名義讓自己停保。 翁女士在填寫獨立個人停保申請表時,在原因一欄勾選了“死亡”。原來,翁女士于今年6月開始以獨立個人身份繳交社保,她認為自己已繳交社保近12年,金額達9萬多元,想要提前享受待遇。 稅務人員為翁女士進行耐心解釋。按照相關規定,獨立個人參保人員若要辦理死亡停保,需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者火化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另外,翁某若現在選擇以其他原因停保,將無法享受參加社會保險所帶來的待遇,提前享受待遇應符合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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