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吳耀東)突然收到臺灣寄來的“法院判決書”,市民葉小姐本以為遇到了騙子,沒想到這是臺灣法官的“溫馨提醒”,告訴葉小姐她的個人信息被騙子獲取了。而且巧的是,在判決書末尾附上的“被害人一覽表”里,葉小姐還發(fā)現(xiàn)了自己高中同學的名字。 前天上午11點左右,一封來自海滄法院的EMS快遞送到市民葉小姐的手中。葉小姐打開快遞后發(fā)現(xiàn)里面裝的是一份“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的判決書,全文都是繁體字。這封快遞讓葉小姐感到莫名其妙。 葉小姐告訴記者,對于這封突然出現(xiàn)的快遞,她還擔心遇上了騙子,在快遞員的勸導下才簽收。 葉小姐注意到,判決書的末尾還有一份“被害人一覽表”的附表,這里面包含613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和聯(lián)系地址。在這個表里,葉小姐看到了自己的名字,身份信息完全符合。葉小姐說,這613個人幾乎全部來自福建省內各地市,僅有幾個地址在同安和思明的,有一個還是她的高中同學,剩下的611人她全不認識。 從葉小姐提供的快遞單來看,記者看到,這是一份法院專遞,寄件單位是海滄法院。昨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了海滄法院,工作人員表示,這封快遞確實是他們寄出去的,快遞里面的文件是一份來自臺灣地區(qū)的判決書,由臺灣地區(qū)的司法機構委托大陸法院代為送達。 根據(jù)判決書,臺灣一男子伙同他人向表中的613人撥打詐騙電話,因未有“被害人”受騙匯款而未遂,日前被臺灣地區(qū)的司法機構判刑,而葉小姐作為“被害人”之一,收到這份判決書。得知事情真相后,葉小姐才得知自己曾經被詐騙分子盯上了,“幸虧沒被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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