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郭睿 通訊員 楊長平)辛辛苦苦來送餐,不僅吃了閉門羹,就連電動車也消失了。去年3月至9月,廈門島內就有19位送餐小弟遭遇此事。后來他們才知道,偷走電動車的正是“莫須有”的叫餐者劉某。近日,思明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兩千元。 去年3月18日中午,小李騎著電動車來到湖濱南路一大廈送餐,把車停在樓下。誰知到了約定的地址卻沒人開門,訂餐電話也打不通,小李返回時卻發現:電動車不見了!他找了一圈也沒找著,確認車在光天化日之下被盜了。 警方接到了多起類似的報警。經調查,電動車消失時,送餐小弟都吃到閉門羹。不守信的訂餐人引起警方注意。去年9月,民警在湖里安兜社的一間網吧抓獲了訂餐人劉某,他對盜車事實供認不諱,所有車輛銷贓所得14000多元,已經揮霍一空。 近日,思明區法院審理了此案,以盜竊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兩千元。 |
相關閱讀:
- [ 08-08]合標電動車 非泉州中心市區也須登記掛牌
- [ 08-08]民警查處電動車違法行為 竟有人騎著超標車湊熱鬧
- [ 08-07]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該治!
- [ 08-06]白馬南路電動車碰撞公交車 騎車女子遭重創身亡
- [ 08-04]《百余居民疏散》追蹤 電動車長時間充電引火災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