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廈實習生租房遭遇二房東 交房租后真房東又來催
2014-08-13 17:13? 李曉輝?來源:廈門網 責任編輯:劉瑋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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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廈實習的一名大學生自責:我當時犯了傻,現在想起來特別后悔 ? 資料圖 【原聲】 嚴同學:我是學生,剛出來實習,我很傻,被二房東騙了。我在前埔廈門城市職業學院附近的邊防小區租了個單間。我是從網上看到信息的,說可以租短期。我是上個月中旬租的房,對方叫我先交一個半月的房租,1350元。我和他當時有簽合同,可現在他跑到外地去了。真房東來找我要房租,二房東的300多元水電費也沒交,都搭在我身上,一共是900元。 【租房者】 真房東過來催房租 我當時就蒙了 昨天,記者見到嚴同學時,他依然處在深深的自責中:“人心險惡啊,是我太蠢了,當時犯了傻,現在想起來特別后悔。” 嚴同學說,他是7月份來廈門的,原先住在朋友家,后來在軟件園找到了工作,就想自己租房子。房東們多數要求至少租半年,愿意租短期的幾乎沒有,沒辦法,只好從網上去找。7月14日,他在網上查到了一間可以租短期的,便聯系發布信息的邵先生,第三天就搬進去了。根據合同,他先交了半個月房租,450元,又交了一個月的房租,900元,說是可以住到8月底。 8月初,真正的房東來收房租了,嚴同學這才知道,發布租房信息的邵先生是二房東。嚴同學說,他當時就蒙了,真房東一直催他交房租,不然不讓他住。他只好又交了8月份的房租。 嚴同學再聯系二房東,得知對方已回山西老家去了。 【二房東】 900元是押金 轉租出去就能拿回來 昨天,記者致電山西的邵先生。他承認收了嚴同學1350元,不過他強調,其中450元是半個月的房租,另外900元是一個月的押金。1350元并不是一個半月的房租。 “押金你會還給他嗎?”記者問。邵先生說,嚴同學退房后,可轉租給別人,接租的人會把押金給他。 至于300元的水電費,邵先生表示,他愿意承擔一半。 邵先生說,嚴同學在廈門只租一個半月,這樣是很難租到房子的,他當時剛好要搬走,就將房子轉租給了嚴同學,嚴同學當時著急,可能沒有理解他的意思。 在記者的協調下,邵先生答應,會幫嚴同學尋找接租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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