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1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緯緯/文 陶小莫/圖)一個臺灣帥哥,一個杭州女孩,為愛走到了一起。 熱戀時,他為愛不惜代價,借款300萬元新臺幣購房送女友;分手后,他們反目成仇,為房子、為債務不惜鬧上法庭。 近日,海滄區法院涉臺法庭開庭審理了這場因“贈房”引發的官司。 熱戀時,為愛借款贈房 趙小姐今年29歲,杭州人,是廈門一企業白領。兩年前,她經人介紹認識了在廈工作的臺籍人士吳先生。很快,他們二人就墜入了愛河。 同年,兩人在大陸辦理了結婚手續。之后,趙小姐搬到了吳先生位于同安區的住處。 吳先生在娶趙小姐之前,就花了56萬多元,購買了位于同安的住房?;榍埃瑓窍壬鷵碛袑υ摲慨a的100%產權。 吳先生說,婚前購買這套房子,錢全部由他支付。而且,為了購買這套房產,他還在臺灣辦理了一筆貸款。 吳先生向法庭提交的證據顯示,在購房一周前,他向臺灣第一銀行借款新臺幣300萬元。貸款發放后,吳先生母親還通過地下錢莊,將錢轉到吳先生在大陸的銀行賬戶。 不過,兩人結婚后,吳先生婚前的個人房產變成了夫妻兩個人的。2012年10月26日,吳先生將房產的一半產權贈送給了妻子,他向房管局申請將訟爭房產增加配偶為共有人(兩人各占50%產權),轉讓類型為贈與。 分手后,昔日愛人鬧上法庭 近日,趙小姐起訴要求離婚,請求法院將自己和吳先生的共同房產判歸自己所有,此外,她還要求吳先生支付精神損害賠償。“房子我送一半給她,貸款她當然也要承擔一半!”吳先生稱,自己買房子時向臺灣一家銀行借款新臺幣300萬,這筆借款還有273萬多元尚未還清,即便離婚了,趙小姐也應承擔起共同還債的責任。 對此,趙小姐說,她并不知道吳先生借款買房的事,這也與她無關?!八麜蚶掀?,家暴很嚴重!”趙小姐還在法庭上說,她曾多次遭受家暴。 趙小姐還當庭亮出了家暴證據。去年2月份,趙小姐到臺灣一家醫院申請驗傷,醫院出具了《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其中載明,趙小姐身上多處淤血和擦傷。去年3月,趙小姐也先后三次向同安警方報案,稱遭遇丈夫家暴。 在法庭上,吳先生也承認自己毆打過趙小姐。但吳先生說,妻子對金錢“索取無度”。 判決:房子歸女方,債務歸男方 近日,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共有房產歸趙小姐所有,但她要支付375000元給吳先生。 海滄區人民法院涉臺法庭認為,吳先生數次毆打趙小姐,導致她受傷,其行為已構成家庭暴力,應賠償趙小姐人民幣5000元。 針對房產,法院認為,婚后吳先生將該房產50%的份額無償贈與趙小姐。贈與系權利的無償讓渡,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就不能附帶任何義務。因此,吳先生要求趙小姐負擔其因購房的所負債務于法無據,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認為,訟爭房產分割時應按照每人50%的份額進行分割。根據效益最大化原則及照顧女方原則,房產應歸屬原告,原告按總價的一半給予被告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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