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 監管難度在哪里? 保障辦負責人介紹,政府對社會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一直是很嚴格的,對于保障房的使用管理,每個季度都會有人巡查,同時受理舉報進行核查,并上網搜索是否有上網發布出租信息的租戶。 但這名負責人坦承,監管難度大、取證難,“住戶很多都是白天出去,晚上很遲回來,物業人員白天上門敲門基本上很少有人開門,就算有人開門,物業人員也不能確認其是不是保障房的申請人”。 對于上門核查,如果房屋住的不是房主,工作人員得到的答復往往是“朋友、親戚借住”,無法核實。據悉,僅高林居住區就有6000戶住戶,一戶一戶排查,耗時大,效果也不明顯。 根據規定,住房住戶有義務配合核查,但有的對工作人員破口大罵,甚至揚言使用暴力。而排查相對滯后,有時接到舉報有人轉租,等查到時,租客已經搬走了。 導報記者試著在網上發布高林居住區的求租信息,并搜索出租信息,但沒有收獲。“如果有人想出租,是不會到網上發布的,也不會找中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林居住區住戶說,這種方法其實難以排查。 問題3 多套房未及時發覺? 名下有兩套保障房,都是公務員保障房,一是租賃、一是購買,此前未被發覺,和過去的體制有關。 以前,公務人員保障房,向機關事務管理局申請;普通市民申請保障房,向國土或建設部門申請。此外,屬于租賃的保障房,由國土局管;屬于購買的保障性商品房,由建設局管。 比如,公務人員申請承租保障房的,由市國土局的公房管理中心組織選房;申請購買保障房的,由建設局的住宅辦組織選房。 多頭管理的局面,從2012年起發生變化。當年5月,本報報道,被譽為市政府“大管家”的市政府辦公廳,拉開了新一輪機構改革的序幕。由于廈門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管理,原有的“多頭管理”已難以適應新形勢,取消了原有的保障性住房處,并對原來相對分散的職責進行新的整合加強。 機構改革確定,市建設局為保障性住房行政管理部門,并成立了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具體承擔保障性住房的各項管理工作。 緊接著,當年9月1日起,《廈門市公務人員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實施意見》被停止執行,公務人員和其他申請家庭一樣申請。 問題4 為孩子讀書轉租房子? 導報記者在采訪中,有多人提到,在保障房小區里,有一種轉租行為——為了孩子讀書方便,將保障房轉租。“比如,一家人住在高林,孩子在市區讀書,高林離市區那么遠,現在都是獨生子女,考慮到孩子實在太辛苦,這家人要么在爺爺奶奶家里住,要么到學校旁邊租房子住,高林的房子就拿去出租。”一位居住在高林一里的住戶介紹。 此類情況同樣必須處理,但在核查過程中,有住戶會站出來和工作人員講道理,列出“教育比天大”、家庭困難等理由,有人提出,這種現象不一定要管得特別嚴。 但從法規的嚴肅性和保障房的特性來看,一位政府部門的公務人員堅持,必須依法加強監管和查糾,每個家庭都有困難,不能因為有特殊情況就違法,不能因此把保障房作為謀利的工具,如果確實暫時不需要,應該把房子退出來,讓給更有需要的人居住。 |
相關閱讀:
- [ 08-17]云霄建成1156套保障房 讓困難家庭有房住
- [ 08-14]長汀:住保障房,更舒心了
- [ 08-13]495戶申請戶將選527套保障房 周末可自行現場看房
- [ 08-12]湖南出臺救市湘五條:保障房源將從新建改為回購
- [ 07-21]決不允許有人動保障房的“奶酪”
- [ 07-05]長汀2013年度保障房配租配售樓房號公開抽簽
- [ 07-05]本月起閩保障房將進行專項治理 年底前廈試行網上監管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