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發現一例查處一例 根據規定,街道辦具體負責對保障房使用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物業受委托應及時了解和掌握保障房動態并上報街道辦。昨天下午,導報記者將市民的舉報,及時轉告給高林居住區的物業管理處。 隨后,物業管理處黃主任查詢了相關檔案后回復,去年巡查時,上述兩套保障房都有查過,房主有簽字登記記錄,今年剛好這兩套房還沒輪到巡查時間,管理人員將于下周前往檢查。 市建設局住障辦負責人表示,對于市民的重點舉報,將會派人一戶戶逐一調查,“建社會保障房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住房困難的市民有房居住,而不是給某些人拿來牟取私利,對于利用社會保障房牟利的,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 針對導報前天報道的公務人員有兩套保障房一事,該負責人介紹,除了收回本該退出的租賃房以外,正在對當事人未及時退出租賃房和轉租保障性商品房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情況,依法做出處罰。 聲音 大家舉報共同監督 看到導報這幾天對保障房亂象的連續報道之后,許多市民紛紛打進導報熱線968801,提出他們的觀點和建議。 我覺得廈門對這種將保障房拿來出租的處罰不夠嚴厲。其實應該出臺一個嚴厲的法律,既然你申請到了,那么你就有權住。可是如果你不珍惜這個機會,把房子拿去出租,被管理部門查到的,就必須把這個房子讓出來,重新搖號,給需要的人住。而且,被查到的人以后再也沒有權利申請保障房。——市民李先生 現在社會還存在監督不到位情況,我建議群眾要主動向政府部門反映保障房存在的違規現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都住在一起,很容易就發現誰一直住在那里,誰把房子拿來出租。大家都行動起來,就能形成有效監督。另外,我認為物業和居委會要加強對人員的管控。——市民林先生 流動人口的管理是社會治安的一項大工程。房子被轉租出去,如果住進來一些犯罪嫌疑人,按照現在這種監管機制,是很難發現的。這就像一個灰色地帶一樣,給這些人一個藏身之所。——市民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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