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23日訊(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楊長平/文 陶小莫/圖)借錢時沒寫借條,憑一段錄音能不能討債?法官說,可以! 近日,思明區法院針對一起借款糾紛作出判決,要求賴賬男子還錢,在這起案件中,錄音證據起到關鍵作用。 借同事錢不還 還謊稱是戀人 原告芳芳(化名)和被告小趙是一家銀行的同事。法庭之上,他們雙方各執一詞。女方說,男的借錢不還;男子卻說,兩人是戀人,不算借錢。 芳芳說,2010年4月至2011年10月間,小趙以信用卡透支需要還款為由,陸續向她借了3萬元。出于對同事的信任,芳芳放心把錢借給對方,也沒要求小趙出具借條??勺?011年11月起,她數次向小趙催要還款,卻遭對方各種理由拖延。 更讓她意外的是,小趙居然說兩人存在情感糾葛,互有經濟往來,不算借錢。為此,去年芳芳將小趙告上法庭,要對方返還3萬元欠款及利息,并要求小趙當庭向自己道歉。 不過,她的說法,小趙并不認同。在小趙口中,他很多年前就離婚了,之后跟芳芳存在“戀愛關系”,也互有經濟往來。他強調,后來自己提出分手,芳芳覺得吃虧,就長期糾纏讓他還錢。小趙說,事實上雙方在一起時都有給對方花錢,因此訴爭的款項不能算是欠款。 電話錄音作證 男子被判還錢 雙方各執一詞,法官如何斷案? 幸好,一段經過證據保全公證的電話錄音揭露了小趙撒謊的事實。原來,去年4月19日,芳芳向公證處申請證據保全,當著公證人員的面,她和小趙通了電話,要求小趙給她補一張借條。 錄音顯示:當時,芳芳先說:“小趙,我是芳芳,有事跟你商量一下?!毙≮w回答:“你說?!?/p> 芳芳接著說:“你30000元暫時沒法還我沒有關系,但是你要找個時間補張借條給我。” 小趙說:“好的,好的,最近家里老人生病沒空?!弊詈?,芳芳說:“好吧。” 憑借這一份關鍵的錄音證據,法院最終認定,錄音能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貸關系,判決要求小趙償還30000元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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