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孩子當時就在泳池深水區下水,家屬稱事發時地面沒有水深標識 東南網8月26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朱加良 白志強 文/圖)關注理由 近日,8歲的男童小輝(化名)跟隨父母從漳州來到東山島金鑾灣海域休假游玩。 8月22日下午3時許,一家人來到海灣公園的一游泳池內游泳時,悲劇發生了。父母僅2分鐘沒注意,小輝就溺亡在了泳池內。 事發后,小輝家屬來到泳池管理方——旗濱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旗濱物業”)討要說法。家屬稱,孩子出事時,泳池邊竟然沒有一個救生員,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 對此,旗濱物業回應稱,小輝及其家屬在泳池游泳時,不是泳池常規開放時間,所以沒有救生員在場。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父母上岸僅兩分鐘 小孩下水溺亡 和小輝一家一同休假的李先生說,當天下午2時許,一行人在熟人的帶領下,經由旗濱領海國際小區,進入小區旁的海灣公園泳池。 在泳池游到3時左右,小輝被父親童先生叫上岸。隨后,童先生跟朋友到岸上泡茶,小輝的母親則到更衣室換衣服。童先生還提醒兒子:“小輝,你媽媽不在,不能下水。”小輝也答應了一聲“好”。 大約兩分鐘后,小輝的母親換好衣服出來,卻發現兒子不見了,趕忙問丈夫:“小輝呢?”這時,童先生發現,小輝在泳池的深水區里,臉朝下漂浮著。童先生趕緊將兒子救起。 但是,一行人由于缺乏急救經驗,只能在岸上急得團團轉。這時候,一名正在游泳的女士前來,幫助小輝做人工呼吸和心肺復蘇。“那時候,小輝還有脈搏。”李先生說,女士搶救了約10分鐘后,小輝還是沒恢復意識,120也遲遲沒有趕到。情急之下,父母開車將小輝送往醫院,但為時已晚。 小輝家屬質疑,事發時,泳池一個救生員都沒有,如果發現小輝溺水,救生員第一時間給予專業救援的話,不至于發生這樣的悲劇。 律師:物業管理疏忽 須分擔責任 前天晚上7時15分許,記者來到事發的泳池。此時,泳池內還有不少市民在游泳,岸上有三個標線,標明泳池水深分為0.8米、1.2米、1.5米三個檔次,小輝親屬王先生說,這些標線是事發后才畫上去的。而當時,小輝就是在1.5米水深的地方溺水的。 旗濱物業王經理說,這個泳池是今年5月份才對外開放的,雖然是由旗濱領海國際小區的開發商建的,但產權是海灣公園的。不過,王經理坦言,泳池日常管理由小區的旗濱物業維持。王經理告訴記者,水深標線之前就有,只是來的人多了,踩著踩著就變模糊了。事發后,物業重新畫了清晰的標線。 對于事發時沒有救生員在場的質疑,王經理解釋稱,游泳池的開放時間是下午4點到晚上8點,救生員在下午3點半到位,這個在泳池旁邊的告示上已經寫得很清楚了。王經理稱,接到出事的消息后,物業已經通知就近的一名救生員趕到現場救援。 昨天,記者再次聯系家屬和物業,雙方均表示,善后事宜等明天律師過來再談。 對于此事,福建三和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吳文都律師說,雖然事發時不在泳池開放時間內,但是管理方也沒有對游泳者做出阻止,這也是管理疏忽的一種表現。“這個問題最后只是責任分擔問題,不過物業到底要分擔多大的責任,要由法官做出具體裁決,現在還不好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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