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二 勾結修理廠工人 掩蓋事故車真相 修理工收完買家的錢,又向車商要錢,這已經是業內的“潛規則” 對于二手車商來說,在收購一臺舊車后要轉手賣出,中間必須要對該車做一套“面子工程”,包括打蠟補漆等。這些都是看得到的,但對舊車做的一些內部手腳,卻不為買主所知。 陳先生說,修改公里數是很常見的手段,不過這手段通過查看登記證信息也能發現大致的里程數。 和賣泡水車相比,改公里數顯得很小兒科。本報今年5月曾報道過,一位市民花20.2萬元買了一輛CC轎車,在4S店維修時竟發現是泡水車。而交易前業務員承諾車沒出過事故,也沒有泡過水。 陳先生說,有的車商還會和修理廠的工人勾結起來騙買家,“很多買家對車況不了解,都會雇一個修理廠工人幫忙看車,工人的意見能決定買家的心理。”他就遇到過很多這樣的修理工,到店里看完車后,還暗示說可以幫忙說好話,不過要買家給他200元的酬勞。 “修理工收完買家的錢,又向車商要錢,這已經是業內的‘潛規則’?!标愊壬f,二手車商也愿意配合,“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錢給了修理工,他幫忙說說好話,買家一信他的,就掏錢買車了。” 現象三 車放在店里寄售 被過戶竟不知情 倒閉的高檔二手車行璟成行其老板陳維就是玩這一套,后被判刑 還有一種情況是賣家被坑,車子放在車行寄售,證件交給對方,可等了許久都沒聽到車子售出的消息,賣家再去車行一查,車子早就被變賣。 2011年廈門高檔二手車行璟成行倒閉一事,曾轟動一時,老板陳維玩的就是一車多賣的招數,后來被抓判刑。 當年3月,一位開發商以860萬元的價格向璟成行購買一輛勞斯萊斯轎車。數月后,該車發生故障,陳維就以“原廠召回維修”為由,指派公司員工將該車及資料取回。同年9月,陳維以這輛勞斯萊斯作質押,向張先生借款500萬元。一個月后,陳維又將該車再賣一次,以680萬元賣給一名陳姓老板。 在此期間,首位買家多次向陳維詢問,陳維一直隱瞞該車已被抵押、出售的情況,還虛構廠家要召回、可退換車輛的事實,騙取買家的信任。 陳先生說,一些車主在賣車時圖方便,就將愛車寄售在二手車商手中,而且還留下了相關證件,一些有不良企圖的二手車商就會瞞著車主,將車輛過戶、變賣或抵押,而車主還蒙在鼓里。 “這種寄售的方式,最好還是將登記證留在車主手上比較安全,車主甚至也可以將行駛證原件留下?!标愊壬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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