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勁超 制圖 海西晨報訊(記者 魯禮義 通訊員 吳紹鵬)昨日,記者獲悉,廈門市物價局調整了湖里區部分區域的占道停車收費標準,9月1日起實施。調整后,湖里區4個路段從二類收費標準調整為一類收費標準,5個路段從三類收費標準調整為二類收費標準,且收費時間從原來的8:00至20:00調整為8:00至22:00。物價局希望利用價格杠桿緩解停車供需矛盾,改善市民停車及出行環境。 去年7月1日起,廈門調整了大部分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標準。經過1年試運行,大部分道路的臨時停車泊位周轉率明顯提高,一位難求的現象得到有效緩解。不過,隨著廈門機動車輛快速增長,局部區域內原有的價格政策調節作用越發不明顯,“停車難”、“交通難”現象突出。 以江頭呂厝片區為例,這里是集建材市場、小商品市場、餐飲服務業的小商圈,在附近停車的車主基本是來購買小商品的,停車時間在1小時至2小時之間,甚至更短,臨時停車需求大,經常出現“搶車位”或沒地方停車的情況。 與此同時,該片區的收費標準無法體現路內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的價格杠桿作用。江頭路邊臨時停車位與片區內的立體停車樓現行的收費標準相差不大,這使得車主更熱衷于停在路邊停車位上,而停車樓利用率僅30%。路面車滿為患,違章停放現象屢禁不止,加劇道路擁堵。 在呂厝商圈內,商戶較多,路面本身不寬,平時的車流量很大。仙岳路及嘉禾路進行改造后,呂厝商圈要承擔仙岳路與呂嶺路來回的車流,車流量翻倍。在早晚高峰期,江頭西路、呂厝路、江頭南路、江頭北路車輛更是排起長龍,交通擁堵現象突出。 呂厝商圈內餐飲、娛樂商家多,商家夜晚停業時間較晚,停車需求也較大,延長收費時間能夠提高商圈停車位的周轉率。 物價局表示,臨時占用道路公共資源設置的停車泊位,不是固定停車場所,功能不能等同于專用停車場。運用價格政策調節的目的,一方面是提高公共停車資源的有效利用,另一方面也是對汽車消費預期起到導向作用,引導市民選擇公交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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