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29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文陳巧思/圖)在廈門對影響市容市貌、雜亂無章的戶外廣告牌清理行動中,廈門高速公路境內,依然有473面巨型立柱廣告牌賴著不動。
立柱式廣告牌清理整治是廈門市委市政府推動的重要工作,是貫徹落實“美麗廈門、共同締造”行動部署要求,省委常委,廈門市委書記王蒙徽多次批示,并親臨現場督辦。
前天,廈門市戶外廣告牌清理辦、廈門高速公路綜合執法支隊聯合召開“立柱廣告清理整治動員會”,十幾個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參加,21家廣告公司代表出席。
473面巨型廣告牌,被要求在年底前全部清理整治到位,各廣告公司應根據整治方案的要求,主動配合、自行拆除。
集美、同安、翔安、海滄各區政府負責人在會上表態,已制定了各區的實施方案,成立高速公路立柱廣告清理協調小組,并責成相關職能部門全力配合拆除任務。
市戶外廣告清理辦主任負責人表示,“美麗廈門”的建設并不是杜絕廣告,廈門市已邀請清華大學的設計團隊對全廈門的戶外廣告進行全方位的設計與規劃。
調查 每公里6面廣告牌
密密麻麻、廣告牌扎堆,導報記者在高速公路大帽山隧道外看到,不到500米的距離,路兩側的廣告牌就布設了10個,每側各5個,大約100米一個。
出大帽山隧道后,巨型廣告牌再度密集出現,放眼望去,一個個廣告牌連綿不絕,隨著地形的高低起起伏伏、層層疊疊,一直延續到高速公路同安收費口。
據了解,廈門境內的高速公路路段長約78公里,其中沈海高速48公里,廈沙高速30公里。而巨型立柱廣告牌達到了515面,平均每公里有6面廣告牌。
從2013年5月起,高速公路界內廣告牌實施清理整治,但截至目前,只有42面廣告牌被拆除,其中廈門泉廈段拆除19面,廈門廈漳段拆除16面,廈門廈沙段拆除7面。
現狀 473面廣告牌未拆
目前,廈門高速公路轄區仍有473面廣告牌未拆除,其中廈門泉廈高速路段350面、廈門廈漳高速路段43面、廈門廈沙高速路段80面。
廈門高速公路綜合執法支隊長陳聰金指出,高速公路兩側的廣告牌拆除進度緩慢,部分廣告設施年久失修、版面破舊、結構銹損,不僅破壞路容路貌,影響城市景觀,而且對行車安全構成威脅。
未拆除的廣告牌涉嫌違法,一是經審批的廣告牌過了年審期,二是本身屬于違法搶建的廣告牌。
其中,廈門泉廈、廈門廈漳段部分廣告牌是經過審批的,而廈沙段全部廣告牌都是違法搶建的。
他強調,8月20日,廣告牌限期拆除的通告已經刊登,要求今年年底前,將廈門境內高速公路兩側所有立柱廣告牌清理整治到位,各廣告公司應主動配合,按進度自行拆除廣告設施。
措施 不配合列入黑名單
473面廣告牌,分屬31家廣告公司,目前,自行拆除期已過,但這些廣告牌仍未見動靜。
據了解,下一步,廈門高速公路綜合執法支隊將與各區政府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啟動強制拆除程序。
動員會上明確,主動配合整治工作的廣告公司,今后將作為泉州泉廈段廣告重新報批及年審的前置條件。
而拒不配合的廣告公司,將被列入廣告設置“黑名單”,上報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停止今后其在全省高速公路設置廣告牌的資格。若今后高速公路廣告資源重新規劃,提升廣告設置檔次,拒不配合的廣告公司將不再予以準入。
兩家廣告公司負責人作為業界代表,表示支持配合廣告清理整治行動,并提出了一些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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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面廣告牌分布表
根據上位法《公路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公路標志以外的其他標志;第五十六條的規定:除公路防護、養護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兩側的建筑控制區內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