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主父真真 通訊員 湖法宣)如果看到電線桿、公交車站上貼著“捕魚工每月8000元-15000元”等內容的廣告,千萬不要輕易相信,很可能是詐騙。 2013年9月2日,阿兵在廈門一公交車站看到招聘捕魚工的小廣告,每個月的工資有上萬元。阿兵動心了,就打電話過去應聘。后來,招聘人員以辦理證件、購買服裝和交押金等理由前前后后收了阿兵1000元,但是阿兵始終沒有等來月薪上萬的工作。再后來,連招聘人員的電話也沒人接了。阿兵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立即報警。 2013年9月9日,公安機關在大唐世家某暫住處將方某和林某抓獲歸案,現場還查獲了沒貼出去的“招工廣告”和作案用的手機。經查,從2013年8月2日到2013年9月9日,方某和林某共作案達27起,總詐騙金額達20810元。 廈門市湖里區法院認為,方某和林某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是共同犯罪。經湖里法院一審判決,方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林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8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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