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女孩獨自到廈門找媽媽,卻被拒之門外
■救助站想送她免費讀書,卻拿不到家人的委托書
■救助站工作人員陪星星(右一)聊天。
15歲的女兒到廈門來找媽媽,可是媽媽卻不想見到她。在車站接到女兒,媽媽就把她送進小吃店當洗碗工,她不肯去,媽媽就打她。
孩子被送到救助站,工作人員想為她申請免費去長沙學習技術的機會,需要她的媽媽簽一份委托書,但這個媽媽卻玩起了失蹤。救助站工作人員很氣憤:她到底是不是孩子的親媽?女兒卻說:我不恨媽媽,她有了新家,妹妹也5歲了,我是她的累贅。
工作人員特別叮囑記者,不要把孩子媽媽的名字說出去,或許她真的有難言之隱。不過,我們想問問這個當媽的,把15歲的女兒扔在廈門北站過夜,你真的忍心嗎?
廈門晚報訊 文/圖 記者 吳笛 實習生 李雅暉
被職專錄取卻沒人為她付學費,爺爺讓她來找媽媽
15年來只見過媽媽一次,當時媽媽給她買了新衣服。不過那時媽媽身邊有個3歲的妹妹,可以明顯感覺到媽媽很愛那個妹妹。
“媽媽很漂亮,就是脾氣不太好。”無論媽媽做了什么,15歲的星星(化名)都覺得可以理解。其實,她見過媽媽的次數用手指都能數得清。
星星說,印象中沒跟媽媽一起生活過。在她出生幾個月后,就隨父母到了福建尤溪爺爺奶奶家。一年后,媽媽外出打工,把星星寄養在外公外婆家。9歲時,星星又被爺爺接去。就這樣,星星在兩個家庭之間交替生活著。在這期間,星星的父母離婚了。離婚后,她的父親精神出現了異常。
一直到15歲,星星幾乎沒見過媽媽,只有前年在外婆家見過一次。當時媽媽還給她買了件新衣服,她很高興,不過媽媽身邊還有一個3歲的妹妹。星星說,可以明顯感覺到媽媽很愛那個妹妹。
今年7月,星星初三畢業了。她收到了福州一所職專的錄取通知書,但是沒人愿意為她付學費。爺爺奶奶都已年邁,家里生活條件也不好。星星被送到了外公外婆家,舅舅給她找了份工作。但是做了一個月,星星不愿意再去上班,又被送回了爺爺奶奶家。
對星星的撫養問題,兩家沒能達成一致的意見,于是爺爺把星星送到了廈門,讓她來找媽媽。
2
說好來接她的媽媽沒有出現,女孩在火車站苦等一夜
媽媽帶著她走進小吃店,對店家說自己家庭很困難,想讓女兒打工賺點錢。至于錢給多少并不在乎,只要包吃包住就行。
把星星送到廈門北站,爺爺就坐動車回老家了。星星打電話給媽媽,打了好多次終于打通。媽媽讓她在北站等著,說會去接。
可是,從下午兩點一直等到深夜,星星始終沒有見到媽媽的身影。再打電話,媽媽已經關機了。在這個陌生城市的火車站,無助的星星獨自一個人坐在椅子上過了一夜。她說,這一夜她沒敢合眼,因為害怕。
第二天,媽媽終于來了消息,讓星星坐公交車到同安第三醫院附近。好不容易見到了媽媽,卻沒有星星想象中母女見面的溫馨場面。她沒有把女兒帶回家,而是走進一家路邊店,問店家要不要招人。
被店家拒絕后,媽媽帶著星星走進另一家小吃店。她對店家說自己家庭很困難,想讓女兒打工賺點錢。至于錢給多少并不在乎,只要包吃包住就行。就這樣,星星剛見到媽媽,就成了小吃店的洗碗工,而媽媽什么也沒說,轉身離開了。
星星說,她不想打工,更不愿意當洗碗工,覺得很丟人。因為不肯到前廳收拾桌子,她被老板罵。忍氣吞聲到晚上,她只能睡在小吃店的倉庫里。兩天后,星星跟顧客吵了起來,小吃店老板趕緊打電話給星星的媽媽,讓她把人領走,可是電話那頭根本沒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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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個委托書就能讓她免費上學,媽媽和奶奶都不肯
媽媽說不想讓女兒打擾她現在的新生活,更不會讓女兒進入自己家庭,因為撫養權不歸自己,所以也沒有義務承擔女兒的學費
9月5日,星星被小吃店老板的朋友送到了廈門救助站。救助站的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星星的媽媽,她一聽孩子在救助站,就再也不接電話了。幾天來,工作人員多次嘗試跟星星的媽媽聯系,但是只收到她發的幾條短信。
星星媽媽說,不想讓女兒打擾她現在的新生活,更不會讓星星進入她的家庭。她說只能給星星找個工作養活自己,并且一再聲稱星星的撫養權不歸她所有,她沒有義務承擔星星的學費。
救助站了解了星星的處境后,曾想通過國家困境少年幫扶政策——鵬程計劃為她提供入學的機會,送她到長沙免費學習三年技術,圓她的讀書夢。可是即使只是簡單到只要星星的監護人出具一份委托證書,她的媽媽都不愿意。
無奈之下,救助站工作人員只能聯系星星在老家的奶奶。星星的奶奶說,星星媽媽曾說過,雖然她自己不會管星星,但是如果女兒出了什么事,要找星星的爺爺奶奶算賬。因此,星星的奶奶也不肯為星星簽委托書,而把決定權推回給星星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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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送回家的孩子
多數很快又流落街頭
“我想上學,我想以后當個化妝師。”說起媽媽,星星臉上的神情沒有太大的變化,“我和我媽媽長得挺像,她就是不化妝也很好看,不過脾氣很壞。我不肯去打工,她就拿傘打我,還一直用腳踹我。”說起被媽媽逼著去當洗碗工的情景,星星的眼里有淚花在打轉,但很快又恢復了平靜。
“看到孩子這樣,我們心里很難受。孩子這樣被親人們踢來踢去,最后只能去流浪。”救助站工作人員說,星星這樣的孩子在救助站很多,工作人員費盡心血找到他們的父母,結果大同小異,多數父母根本不來接孩子,還有的即使來了也只是看一眼就走。
救助站工作人員說,大部分孩子的家庭都很貧困,要么父母離異,要么家長文化程度低,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遇到這樣的父母,救助站也很無奈,只能將這些孩子送回原籍。
可是,用不了多久,他們會發現送回去的孩子又流落街頭了。有不少孩子已是救助站的常客,可是父母不僅不關心,反而變得更加冷漠。
30多名孩子接受教育
希望幫星星圓讀書夢
這幾年,廈門救助站不再簡單地把孩子送回家,而是采取更為積極的救助方法,為這些孩子尋找可能的出路,比如幫忙聯系可以接受的學校,送他們去讀書,或者聯系慈善機構。據統計,近年來廈門救助站已將30多名孩子送到相關機構,讓他們得到照顧和教育,還有專人對他們進行行為矯正,讓他們能開始新的生活。
救助站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準備到星星的老家找她的爺爺奶奶,商量星星上學的事情。他們希望能讓星星實現讀書的夢想,也希望她的媽媽看到這個消息后,承擔起一個母親應盡的責任,主動聯系救助站。
■說法
雇用未成年人打工違法
孩子想上學父母要盡責
星星的媽媽把孩子送去小吃店做洗碗工,從法律上來說已是違法,雇用星星的店家同樣也是違法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郭豐律師說,孩子未成年時,父母負有撫養的義務,即使父母離異,也仍須支付撫養費。支付撫養費的責任,不會因為一方放棄撫養權而免除。
郭豐說,撫養費也包括孩子接受教育的費用。只要孩子有上學的意愿,父母就必須提供孩子的學費。星星有權要求媽媽為她付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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