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張平原 丈夫供稱:兩次販毒 第一次販毒是去年9月,他以每克250元的價格購買了20克毒品,再以每克300元的價格轉賣。第二次販毒是去年國慶節后,他從上個賣家介紹的人手中以每克250元的價格買了100克毒品,但尚未全賣出,即被抓獲。他說,利潤沒多少,太危險,又犯法,考慮賣完第一批就不做了。但是,悔之晚矣。 妻子表示:吸毒“止疼” 在被警察抓獲當日,她被發現是癮君子。她解釋說,她年老體弱,身體一直不好,吸毒是為了緩解身體疼痛。“我高血壓很嚴重,婦科病也很厲害,吃藥的那些人跟我說,吃幾顆(毒品)老年人好睡,我就走錯路了。” 廈門日報訊(記者 郭睿)他們是一對夫妻。他71歲,70歲那年由一名門衛淪為一名毒販。她65歲,曾因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罪兩次入獄,出來后不滿五年,又涉入吸毒販毒。 上周,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老年夫妻販毒案。這是迄今為止廈門法院審理的因販毒被判刑的年齡最大的被告人。 A、出租房內販毒,夫妻被抓現行 去年10月11日,民警在海滄區新垵村某棟樓204室抓獲4名正欲進行毒品交易的人員,繳獲447.1克毒品疑似物,及人民幣1萬元、紅色塑料薄膜67片、電子秤等。經鑒定,毒品疑似物中有91.2克檢出海洛因成分。 讓人意外的是,鋌而走險的毒販是兩名頭發斑白的老人——女子名叫趙某端,65歲,男子名叫常某三,71歲,兩人是夫妻。 趙某端和常某三都是云南人,近年跟兒子來到廈門,暫住海滄。趙某端無業,常某三此前在工地上給人看門。他們的兒子表示對父母販毒并不知情,他還表示,父母一直租住在那棟樓的202室,而非警方實施抓捕的204室。 租房管理員說,204室最初就是趙某端介紹給男子阿雄租的。他說,趙某端和常某三平時一起住在202室,但204室的阿雄因販毒被抓后,趙某端繼續交204室的房租直至案發。阿雄本人作證稱,自己住在204室時曾幫趙某端販賣毒品,對方則為自己提供食宿和海洛因吸食。 B、丈夫坦白罪行,妻子試圖狡辯 常某三對販毒行為供認不諱,并當庭認罪。他透露,自己第一次購入20克毒品時,其妻尚不知情,但他第二次買回100克后,趙某端開始負責聯系買家,二人一起送貨。 趙某端否認自己參與了本起販賣毒品犯罪。她說自己租住在202室,常某三才是204的住戶,夫妻已斷絕關系多年,但都給彼此留了房門鑰匙。她強調,案發當日她是臨時出現,她不知道丈夫有無吸毒販毒情況,也否認和阿雄相識,表示不知204室前任租戶是誰。 盡管丈夫常某三表示二人的確分居在202室、204室,但就是否參與販毒,市中院經審理并未采信趙某端的說法,而是認定這對夫妻在暫住處202室和204室多次向他人販賣毒品的事實成立。本案中,二人違反國家毒品管制規定,販賣毒品海洛因91.2克,數量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 C、妻子不僅販毒,還靠吸毒“治病” 在被警察抓獲當日,趙某端的尿樣經嗎啡定性檢測,試劑結果呈陽性。也就是說,這名65歲的女性是癮君子,“以販養吸”,還曾因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罪兩次入獄。就吸毒的原因,趙某端解釋說,她年老體弱、身體一直不好,吸毒是為了緩解身體疼痛。此前在接受采訪時她表示:“我高血壓很嚴重,婦科病也很厲害,吃藥的那些人跟我說,吃幾顆(毒品),老年人好睡,我就走錯路了。” 上周,市中院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趙某端有期徒刑十五年,判處被告人常某三有期徒刑十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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