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佘崢)如果您的孩子因為學校單杠壞了沒修而受傷,或是受到老師的體罰,那么,您可以申請校方責任險的賠償——市教育局昨日下發校方責任險的通知。 《廈門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4-2017三學年校方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公布了今后三年中標的保險公司。我市從2006年起花錢為學生買保險,即學校為學生買保險,學生出了事,由保險公司賠償給學生。 《通知》說,今后三年,每生每年的校方責任險統一為3.9元,附加校方無過失責任險統一為每生每年1.6元。發生事故后,前者每人最高賠償是60萬元,后者是18萬元。 不過,這個保費并不能向學生收取,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保費在學校公用經費中支出,其他學校的保費由學校主辦方解決經費來源。 有14種學校過錯行為被界定為可以申請保險賠償,包括學生受到體罰,或是在校內運動受傷,被證明是學校的設施不達標。還有一些行為是學校沒有過錯的,例如校外車禍,那么,家長也可申請“校方無過失責任險”的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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