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郭睿 通訊員 廈法宣)女子袁某以能用內部價購房為由,邀被害人阿英陸續拿錢合伙投資房產,可回報對方的卻是用假公章偽造的合同。近期,袁某被廈門市中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20萬元。 袁某出生于1983年,初中文化。2010年,她在沒有經濟來源的情況下結識了有錢的阿英。于是,袁某便以認識房地產開發商,能以內部價購房為由,邀請對方和自己合作投資房產。雙方在2010年6月和2011年2月簽訂協議,約定合作購買“益中花園”、“中華城”等房地產項目的住宅和店面。 不料,袁某竟然背著阿英私刻公章,偽造記載已認購并交付購房定金和首付款的“收款收據”以及協議書等材料。 不知情的阿英,一直在等待投資回報,后來才發現袁某其實并沒有真正給開發商交錢。此時,阿英已被陸續騙走920余萬元。后因阿英催要,袁某歸還了114萬余元,仍有806萬余元未歸還。據說,這筆錢已被她用于賭博和個人揮霍。2012年的平安夜,袁某在思明區一家飯店內被警方抓獲歸案。 |
相關閱讀:
- [ 05-20]刻印店老板私刻印章 房地產公司員工發現報警
- [ 07-23]蘭州男子為過上奢侈生活 私刻印章騙親友200萬
- [ 07-03]臺19歲少女為嫁服刑男友私刻印章被父母控告
- [ 09-19]為兒子上學 辭職賦閑女子私刻公章去稅務交社保
- [ 06-28]三名農民私刻公章組建山寨政府 主犯獲刑2年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