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廈門日報訊(文/圖 記者 吳俊鴻 通訊員思公政)昨日,思明警方透露,昨起到月底,將在轄區(qū)內(nèi)嚴打違法違規(guī)上路的電動自行車、摩托車。 此次思明警方重點打擊“四車”中的“兩車”——違法違規(guī)上路的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昨日下午,警方在三個路段共查扣電動自行車126部、電動摩托車2部。 警方提醒>> 電動自行車禁行區(qū)域: 湖濱西路-東渡路以東、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蓮坂轉盤)以西、廈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文曾路、龍虎山路、文園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鷺江道。此外,電動自行車禁止進入城市快速路,包括成功大道、仙岳路高架橋、環(huán)島干道。 相應處罰: 【A】電動自行車: 1、違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規(guī)定的,罰款200元,可扣車。 2、無牌行駛的,罰款300元,可以扣車。不論電動自行車是否實際取得號牌,只要客觀上未懸掛,均屬于無牌行駛。 3、逆向行駛,罰款200元,可以扣車。特指在機動車道內(nèi)逆向行駛。 【B】電動摩托車: 1、無牌行駛,罰款500元,扣車。不論機動車是否實際取得號牌,只要客觀上未懸掛,均按無牌認定處罰。 2、無證駕駛,罰款300元,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將采取拖移的強制措施。 3、違法上路行駛,罰款500元,可扣車。電動三輪車屬于摩托車,禁止在島內(nèi)道路行駛;號牌上加設有統(tǒng)一標識(紅色細長方形狀的標識牌,刻有“市區(qū)通行”字樣,如公安、城管、市政等)的摩托車,可在島內(nèi)上路行駛。 4、非法載客營運,罰款3000元,可扣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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