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冬)教師節剛過,國慶節又馬上到來。記者昨日獲悉,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下發《關于教師節等節日期間在全市各類學校教師中開展“不收禮”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重申“過節不收禮”,如有收禮就是違紀行為。 這次“不收禮”活動,是“六一”節期間在全市小學和幼兒園教師中開展以自查、清退為主的“不收禮”活動取得良好階段性成效的基礎上進行的。參加活動的對象除了原有的小學、幼兒園在職教職員工(含各類民辦學校、幼兒園;聘用教師、聘用或合同制工作人員)外,還新增了市屬高等學校、中職學校及中學。 在自查過程中,對于收禮事實清楚拒不清退的,責令限期清退。情節較為輕微的,予以廉潔從教談話提醒;情節較重的予以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于隱瞞不報或不如實報告,今后查證屬實的,將從重或加重處分。能夠自查并自覺清退的,免予或從輕問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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