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袁舒琪)記者從事故調查組了解到,事故發生時,調查人員首先在現場發現了13個氣瓶,經查,其中兩個已過使用期限。不過,經過檢驗發現,這13個氣瓶氣密性均完好,排除因其泄漏而導致爆炸的可能性。 隨后,調查組人員又在事故現場挖出了其他4個氣瓶,發現“一號瓶”中燃氣已經全部泄漏。專家檢測后認定,此“一號瓶”為爆炸元兇。 據悉,“一號瓶”為氣液兩相瓶(YSP118-II型),按照相關規定,使用時需設置氣化裝置,否則極具安全隱患——但是在爆炸中心“家鄉瓦罐店”中,并未發現相應的氣化裝置。 |
相關閱讀:
- [ 09-26]廈"9·19"燃爆事故救援紀實 不放過任何一個營救機會
- [ 09-25]同安市場一半是"黑氣" 燃爆事故后"黑氣"瓶全換新
- [ 09-24]廈門煤氣燃爆事故各住院傷員 都在逐步康復中
- [ 09-24]工人前腳走后頭就爆炸 連城一汽修廠在修汽車燃爆
- [ 09-23]“9·19”燃爆事故致5死18傷 經濟損失估算約896萬元
- [ 09-23]突發“9·19”燃爆事故 廈門中醫院爭分奪秒救傷員
- [ 09-15]漳州:沼氣燃爆事故調查 系可燃氣體遇火源造成燃爆
- [ 07-31]2014年南平危化品燃爆事故綜合演練側記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