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福州站記者 張珺)鼓浪嶼上三四百家大大小小的家庭旅館與廈門市區的諸多家庭旅館一道都有望納入法律的監管范疇。 記者昨日從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獲悉,我省已經將《福建省旅游管理條例(修訂)》列為2014年立法計劃審議項目,家庭旅館將納入條例的調整范圍,從法律上對家庭旅館的監督、管理、相關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 據悉,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魏剛等10名人大代表提出“關于制定《福建省旅游定點家庭旅館管理條例》的議案”,省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專門對此進行了調研,認為家庭旅館已成為旅游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也存在一些問題,需規范管理。記者了解到,目前,省旅游局已經完成了《福建省旅游管理條例(修訂)》的草案初稿,并報省政府法制辦。下一步,待省政府提交法規修訂草案后,省人大常委會相關部門將對其進行初審,并充分考慮省人大代表們在議案中提出的意見建議,加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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