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門而出 但沒能救回孫子 無奈之下,孩子的父親只好撥打120。很快,120急救車到了路口,但是,急救人員因對路況不熟找不到出租樓。艾女士只好懇求出租樓外的圍觀者幫忙去路口接急救車。 剛開始,沒有人回應她。艾女士急了,只好跪下來求助,最終有人幫她到路口接車,將急救車帶到出租樓外。 急救車到了樓外,大門被鎖,孩子還是上不了車。艾女士發(fā)現(xiàn),孩子哭聲越來越小了。這時,她自己也急哭了。 一直苦等了近3個小時,最終,樓外有人拿電焊,割開了三把鐵鎖。一家人這才出了門,帶著孩子上了急救車,去了附近的中醫(yī)院。 到了醫(yī)院,已是早上9點多。醫(yī)院給孩子一檢查,就說“太晚了,不行了”。艾女士不甘心,一直求醫(yī)生“再給看看”,但是,孩子很快就停止了呼吸。 昨天,艾女士說,她想為死去的孫子討個說法,但是,討債人已不見蹤影,而房東又不愿承擔責任。如今,她也不知道該怎么辦。 律師說法 鎖門侵權,應該擔責 孩子已經(jīng)喪生,家屬如何維權?對此,福建天象律師事務所徐長青律師說,反鎖租戶大門,直接危及居住人的出入自由和生命安全,屬于嚴重侵權行為,即使是執(zhí)法人員也不得擅自采用,因此無論是誰,鎖門行為的策劃者及實施者應承擔主要侵權責任。 而且,凌晨反鎖有多人居住房屋大門的行為,屬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具有社會危害性,相關各方均可報警。 關于房東的責任和義務,徐長青認為,房東對第三人侵權一般不承擔責任。但本案發(fā)生前,已發(fā)生債主上門索債的事件,承租人生活已經(jīng)受到干擾,此時房東有義務采取合理措施(如報警等)。因此,如果房東知道債權人將采取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措施而不作為,則房東存在過錯并應承擔部分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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