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萬戶申請家庭可選現房或期房; 只安排一次選房,未按規定選房不再輪候 ●2010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請的思明區、湖里區存量保障性租賃房申請家庭(輪候號20803之前,約2400戶),審核分配時間安排: 9月30日前,確認房源的戶型圖、現場等情況。 9月30日-10月6日,組織資格公示。 10月7日-9日,確認資格、公布選房安排、制作選房手冊。 10月10日-12日,申請家庭領取選房手冊、現房看房。 10月14日-24日,組織選房。 ●存量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約900戶),分配時間安排: 10月17日前,完成選房房源(期房)準備工作。 10月20日-21日,公布選房安排、制作選房手冊。 10月21日-24日,申請家庭領取選房手冊(房源為在建期房,無法安排看房)。 10月27日-31日,組織選房。 ●存量保障性商品房申請家庭(約5000戶),分配時間安排: 10月10日-16日,組織資格公示。 10月17日前,完成選房房源(期房)準備工作。 10月20日-24日,制作選房手冊。 10月27日,公布選房安排。 10月27日-31日,申請家庭領取選房手冊(因房源為在建的期房,無法安排看房)。 11月3日-21日,組織選房。 ●其余剩余存量保障性租賃房申請家庭(約5700戶),審核分配時間安排: 10月26日-11月1日,分批次組織資格公示。 11月24日-28日,對房源戶型圖及現場等情況進行確認、制作選房手冊。 12月1日,公布選房安排。 12月1日-5日,領取選房手冊。 12月8日-31日,組織選房。 廈門已申請保障性住房,但尚未選房的申請戶目前約1.4萬戶。記者昨日從市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辦公室獲悉,根據市政府有關會議精神,存量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審核分配將加快解決,下月可以選房。 廈門晚報訊(記者 王紹亮) 1 申請標準放寬 2—3人戶家庭收入不超過8萬元 根據9月26日下發的通知,存量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的范圍,指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已經資格公示符合條件等候選房和未公示處于輪候狀態的家庭。兩種對象不包括在其中:一是本通知下發前已被依法公示取消申請資格的,二是2月12日暫停受理申請保障性住房前已辦理放棄或撤銷申請手續的。 市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少申請戶是幾年前申請的,按照規定,2-3人戶家庭收入不能超過5萬元。但隨著工資和退休金上漲等因素,現在仍按5萬元計算就不具備選房條件了??紤]到實際因素,對存量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戶放寬標準,執行政策過渡收入控制標準,具體按照廈府[2014]29號文規定,即家庭年收入控制標準按1人戶不超過5萬元、2-3人戶不超過8萬元、4-5人戶不超過9萬元、6人及以上戶不超過10萬元的標準執行。 2 現房和期房租賃 怎么簽合同與家庭收入有關 據介紹,此次分配有現房和期房,怎么簽租賃合同與家庭收入有關。比如,2-3人戶家庭收入5萬元以下的,如選擇現房,可簽訂租賃合同和租金補助合同;如選擇期房,交房時只對住房條件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可簽訂租賃合同和租金補助合同。家庭收入5萬至8萬元的,如選擇現房,按規定簽訂過渡租賃合同,過渡期為一年;如選擇期房,在交房前需對住房條件進行復核,符合條件可簽訂過渡租賃合同,過渡期一年。過渡期滿后,符合條件的可續簽。 按照工作進度要求,11月24日-12月5日,組織10月份選擇現房的存量保障性租賃房申請家庭簽訂合同和辦理交房;2015年1月下旬,組織12月份選擇現房的存量保障性租賃房申請家庭簽訂合同和辦理交房。 存量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只安排一次選房,已安排選房的未按規定選房,視為自動放棄,不再保留輪候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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