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 無證經營最高可罰100萬元 《廈門經濟特區無照無證經營查處辦法》將于10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實現了“證照分離”監管,并加大了懲處力度,規定無證經營最高可罰100萬元,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療器械禁標“保證治愈”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修訂了《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等五部規章于2014年10月1日施行。其中《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要求,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不得含有“療效最佳”“保證治愈”“即刻見效”“完全無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斷言,以及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內容。 “企業年檢”將終結 10月1日,《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正式實施。今年廢止年檢制,開始年報公示制。按《條例》規定,企業應當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向工商部門報送2013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今后,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公示上一年度報告。 工商領域五新規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和《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五項工商領域新規10月1日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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