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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黃嶸
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 通訊員 夏稽宣)近年來,個別不法企業出口騙稅手段不斷翻新,打騙形勢十分嚴峻。為此,一種兩級聯動、多方配合的新機制應運而生——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聯合部署,負責情報采集、綜合選案;各地公安經偵、稅務稽查、海關緝私部門負責調查取證、查辦案件。
日前,市國稅局稽查部門從廈門查辦的一批騙稅重大案件中,選取了3類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
【案例1】
假“出口”真騙稅
9人被刑拘7人被追逃
廈門一龍進出口公司在2012年12月至2014年1月間,在沒有實際經營出口業務的情況下,采取支付手續費的方式,從江西9戶企業購買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847份,價稅合計約2億元;從廈門、深圳等貨代公司購買了282份報關資料,偽造282份貨物購銷合同,制作退稅資料,向稅務機關申報退稅。經查,該公司截至案發時,已騙取退稅款2195萬元。
在查處該公司騙稅案的過程中,市國稅、公安、海關三部門聯合出擊,通過摸查線索,又一鼓作氣查辦了“4·24”張天盛騙稅團伙系列案。
其中,張天盛騙稅團伙與一龍公司作案手法如出一轍,案件涉及江西、河南、福建、廣西、廈門等4省1市111家企業,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達1.7萬份、金額達15.5億元、稅額2.63億元。
目前,該團伙犯罪嫌疑人9人已被刑拘,7人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
【案例2】
“掛羊頭”假生產
虛開發票騙稅上千萬
2013年6月,市國稅稽查局對廈門齊圣紡織品有限公司實施了稅務檢查。稽查人員發現,該場所內實際從事生產的并不是這家公司,而是一家向其租用場地的“假工廠”。檢查中,稽查人員還當場查獲了廈門齊圣紡織品有限公司、廈門元祺紡織品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14個印章,以及3家公司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費用結算單、蓋有公章的空白購銷合同等資料。
2013年7月15日,湖里公安分局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經查,自2011年以來,該案主要嫌疑人夏某榕、張某明以廈門齊圣紡織品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名義,在沒有實際生產經營的情況下,騙取稅務機關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以領取增值稅專用發票。2011年至2013年8月,他們以“代理出口”的名義,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給7家公司,后再通過購買外匯,造成出口假象。該案累計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120份,騙取國家退稅款1336萬元。2013年9月5日,夏某榕、張某明等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刑事拘留。
【案例3】
賣報關單牟利
物流企業騙稅兩千萬
2013年5月30日,市國稅局稽查局、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和廈門海關緝私局聯合開展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專項行動,一舉查獲“5·30”特大騙稅團伙案。該案涉及的騙稅企業有福建省、河北省、上海市的數十家企業,全案共立案、破獲騙取出口退稅案件8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3名,為國家挽回稅款損失6000多萬元。
經查,2011年至2012年,犯罪嫌疑人戴某榮、王某芳在經營廈門穩在物流有限公司期間,利用承運出口貨物業務,無發票、不可退稅的貨物信息,連同出口貨物報關單證,出售給省內外的7家貿易公司,并以這7家企業的名義通過報關行報關出口;7家公司則以“買單出口”作為自己的出口收入,并通過不法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55億元,同出口報關資料向國稅機關申請出口退稅,共騙取出口退稅2320余萬元。目前,公安機關已逮捕并移送檢察機關,起訴犯罪嫌疑人13人,稅務機關保全稅款6282萬元。
【同步新聞】
國稅“三級聯動”
為民營外貿企業支招
廈門作為一個經濟外向型城市,近年來,民營外貿出口發展迅速,但是也存在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經營、管理不規范等問題。為此,廈門國稅、市商務局相關領導專門邀請泉州商會的民營企業家進行座談,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派人蒞臨指導。在近4個小時的座談中,民營外貿企業介紹了他們的發展狀況,市國稅局通報了近期查處的重大案件情況,正面解答了企業關注的退稅政策執行的有關問題,還就如何降低外貿企業出口退稅風險,給予了提示和建議。
廈門市國稅局陳健副局長表示,外貿企業在廈門經濟的發展中舉足輕重,但是,近年來外貿企業的發展也存在諸多風險,此次座談的目的就是面對面聽取企業心聲,同時總局、市局、主管基層局三級稅務機關首次坐在一起,聯合為企業發展支招,讓企業及時全面掌握稅收管理的重點,推動廈門外向型經濟的健康發展。
【鏈接】
外貿綜合服務企業
申請退稅必備條件
(1)出口貨物為生產企業自產貨物;(2)生產企業已將出口貨物銷售給外貿綜合服務企業;(3)生產企業與境外單位或個人已經簽訂出口合同,并約定貨物由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至境外單位或個人,貨款由境外單位或個人支付給外貿綜合服務企業;(4)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以自營方式出口。
外貿企業違法違規
被收回退稅應擔主體責任
外貿企業如發生虛開增值稅扣稅憑證、騙取出口退稅等涉稅違法行為,或因違規經營被國稅查處,并收回退稅時,外貿企業應承擔主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