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財政局印發了《廈門市市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相關單位工作人員臨時到廈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標準做出明確限定。 即日起,本《辦法》適用于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也適用此辦法。 《辦法》要求各單位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從嚴控制出差任務、人數、天數、地點;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解讀 吃:伙食補助每人每天100元 記者從財政部公布的分地區伙食補助費標準了解到,出差到廈門的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 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按規定標準包干使用。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后到達目的地的標準執行。同時,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 住:廳級及以下住單間或標間 工作人員出差各地住宿費限額標準執行財政部公布的分地區、分級別住宿費標準。不同職務級別有不同的標準。 記者了解到,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可住普通套間,廳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其中,出差到廈門的工作人員,部級干部住宿標準為每天800元;廳級干部為每天490元,其他人員的住宿標準為每天340元。 行:按規定等級選交通工具 《辦法》規定,到廈門出差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出差人員應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可選擇乘坐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等,并憑據報銷。廳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可選擇乘坐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輪船二等艙、飛機經濟艙等,并憑據報銷。其他人員則應選擇乘坐火車硬席(硬座、硬臥)、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輪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并憑據報銷。 《辦法》還明確,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用:公雜費每人每天80元 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和通訊等費用統稱為“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這意味著,出差來到廈門,出門選擇什么樣的交通工具就得精打細算了,若隨隨便便打車,80元根本就不經用,超出的費用得個人自理。 此外,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 |
相關閱讀:
- [ 06-09]小伙來榕出差想找“小姐”消遣 匯款千元打水漂
- [ 04-15]男子從山東來榕出差手機落出租車上 民警幫找回
- [ 02-18]到莆田出差時玩中福在線 長泰小伙子獲25萬元大獎
- [ 11-25]到外地出差時地打彩票 倍投雙色球攬獎496萬元
- [ 09-06]到外地出差時買雙色球——小伙子擊中602萬元大獎
- [ 04-13]為何要對現金發放的交通費征個稅?
- [ 09-04]警惕取消公務員乘機限制背后的思維
- [ 09-03]取消“打飛的”限制,莫忘問民意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