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1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文 陶小莫/圖)“父債子還,兒子可以繼承遺產,當然也要承擔債務!”“人死債消,人都不在了,憑什么讓繼承人承擔債務?”法庭之上,雙方各執一詞。近日,湖里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因欠債自殺引發的官司。究竟是人死債消,還是父債子還?這一問題,成為雙方爭議焦點。 禍不單行 老板自殺妻兒成被告 小偉今年僅13歲,他還是一個小學生,卻在剛經歷喪父之痛后,又要面對近百萬元的債務官司。 今年3月14日,小偉的父親陳先生突然自殺,離開人世,留下年邁的父母和還未成年的小偉。 小偉媽媽說,丈夫陳先生生前是開酒店的,后來到外地投資,被人騙了很多錢,最后走投無路,無奈自殺。 人死不能復生,但死者生前留下的債務又該如何償還?據原告郭先生起訴說,小偉的父親生前向他借款94萬元。 郭先生是包工頭,而陳先生則是幾家連鎖酒店的老板,以前雙方合作多年,兩人也是多年好友。郭先生說,當初,陳老板委托他到幾家酒店施工,在施工期間,陳老板不僅沒有支付工程款,還陸續向他借款。 工程完工后,雙方于2012年年底進行結算,當時陳老板承認共欠款94萬元,還寫了借條,約定還款期限為兩個月。 然而,郭先生等到今年3月,一直沒有等到還款,卻突然驚聞對方自殺身亡。 焦點爭議 欠債自殺,家人要還嗎? 這場意外,讓陳家老小沉浸在悲傷中。郭先生也很同情,但是,他雖同情陳家,卻還是不得不上門討債。因為,94萬元欠款大部分是工人欠薪,他也扛不住工人頻頻上門討薪。 因此,陳老板死后,郭先生急了,他說,雖然好友死了,但巨額債務事關眾多工人欠薪,可不能就這么算了。 為此,近日,郭先生一紙訴狀,將陳老板的父母、妻子、兒子全部告上法庭,這四個人也都是陳老板的遺產繼承人。 郭先生起訴認為,這筆債務本來就是陳老板及其妻子的夫妻共同債務,因此,陳太太應承擔還款責任。此外,陳老板的父母和兒子,也應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責任。 但是,陳太太答辯說,丈夫在世時并沒有跟她提起這筆欠款,因此她并不知情。 陳先生的父母和兒子小偉也都辯解說,他們從來不知陳先生有這樣一筆欠款。另外,陳先生因為被人騙財,沒有留下任何財產,家人沒有繼承到財產,所以也無力還款。 近日,湖里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94萬元為夫妻共同債務,要求陳太太承擔還款責任,而陳先生的父母和兒子則要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共同償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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