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1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文 鄧若胥/圖)小伙被人毆打后,獨自爬上樓頂,最終墜樓身亡。有人說是為逃避追打不慎墜樓,也有人說他是自殺。 近日,死者的父親狀告廈門市公安局思明分局,父親認為,被告針對打人者的處罰太輕,要求被告撤銷原有處罰決定,并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 婚宴之后 他們連喝三場 4月19日晚,小連去參加同學婚宴。婚宴后,小連與一群同學“意猶未盡”,于是他們又接著搞了三場聚會。次日凌晨4時許,他們來到了思明區一家火鍋餐廳吃夜宵。 吃夜宵期間,同行的劉某與小連言語不和發生爭執。隨后,劉某就動手毆打小連及其同學阿任。小連被打后,立即逃離火鍋店,往湖濱南路方向跑去,一直跑了200多米,最后獨自一人跑進了湖濱南路的一個地下車庫。 這時,劉某見追不上他,就轉身追打小連的同學阿任,最后經旁人勸止后離開。 被打之后 小伙墜樓身亡 阿任見劉某走后,也回頭去尋找小連,但是幾番尋找無果,只好自己回家去了。 20日凌晨5點多,在小連跑進地下車庫的那棟樓下,小連被人發現墜樓身亡。事后警方很快就找到了打人的劉某,思明分局根據相關證據,認定劉某毆打小連行為違法,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對此結論,小連的父親老連表示不服。他認為,處罰過輕,為此,他先是申請行政復議,輸了復議之后,近日他又起訴到思明區法院,打起了行政官司。 一審判決 公安并無不當 老連認為,他的兒子是被“追打致死”的。遭毆打后,小連被迫逃至地下停車庫,因劉某多次追打、恐嚇,小連恐懼驚慌奔跑逃避,最終導致墜樓身亡的后果。因此,劉某的毆打行為與小連死亡之間有因果關系,其惡劣行為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近日,思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思明分局的處罰決定并無不當,因此判決駁回了老連的訴訟請求。 法官分析說,從證據看,小連逃離現場后,自行進入地下車庫。劉某并未繼續追擊,而是轉而毆打小任。因此,思明分局據此認為劉某的毆打與小連的墜樓不存在因果關系,證據充分,量罰適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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