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 離保質期差多少天不再上架?各賣場規定不一
說法 即使打折購買的保質期內商品,也可正常維權
賣場臨期商品大多擺在專柜促銷。
廈門晚報訊(文/圖 見習記者 王穎達)前些天,市民郭先生向本報市民熱線反映,在一家攤點購買食品時所贈送的飲料,拿回家后發現已超出保質期6天。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市工商12315也接到7起食品過期的投訴。另外,各超市也會將臨期食品進行買贈、降價或捆綁銷售。所以,喜歡“淘便宜”的市民,在把捆綁銷售的贈品帶回家時,得特別注意是不是快到期了。
現場
冷鮮奶制品多捆綁銷售
記者走訪了幾家大型連鎖超市。每家超市的臨期食品貨架上都擺著五花八門的產品,從國產到進口的各種零食、飲料、罐頭、常溫奶制品等,價格比原價都低了很多。
這些產品包裝都有褶皺,保質期大多在一年左右,有的商品還有15天就要到期,有的離到期還差近半年。同時,就算是同款商品也出現了不同的生產日期。
其中,冷柜的鮮奶、酸奶及乳飲料等鮮奶制品,做買贈和捆綁銷售的情況非常多。在沃爾瑪超市,記者數了下,冷柜貨架上陳列的各種不同品牌的奶制品約有30多種。其中有13款產品在做買贈或捆綁銷售,占了全部冷柜鮮奶制品近1/3。
“現在冷柜鮮奶制品促銷,基本都是廠家自己做的。”某商場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許多廠商為了能夠與其他廠商競爭,不得不以買贈、捆綁的手段吸引客源,因為這些產品到期后只能廢棄,所以促銷的產品不一定臨近保質期。
消費者
有人專淘臨期食品
在其中一家超市的臨期產品貨架前,一名客人正在挑選貨架上的進口食品。他笑稱,自己每隔幾日就會來這里“淘寶”。
“平時這些東西正價都挺高,又不知道好不好吃,現在這么便宜那當然買來試試味道。”說著拿起了一瓶將于11月14日到期,原價12.8元的牛奶。而這瓶牛奶現在的標價僅為5元。
在超市的冷柜區,顧客黃小姐正在選購乳酸飲料。她選中了一排捆綁銷售的250ml三瓶裝的乳酸飲料,由于還有9天就到期,現在三瓶售價為10.9元。“網上這個一瓶最低也要4塊多,我們家一人一瓶,一天就喝完了。”
也有顧客向記者抱怨,自己買了促銷裝商品,沒有看一眼捆綁銷售的贈品生產日期,放了一陣,沒過多久就發現贈品過期了。
賣場
有的提前1天下架
有的集中打折促銷
記者了解到,雖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沒有對“臨期食品”做出相關規定,但廈門市幾家大型超市有各自的管理細則。
沃爾瑪公司事務部區域總經理于寧介紹,公司有相應的臨近保質期商品的管理程序,“比如保質期7天的冰鮮奶比較特殊,就會提前一天下架銷毀。而其他一些保質期一兩年的常溫商品則根據細則,提前2個月移到臨期專柜,按原價的10%-50%進行降價處理,并在每一個臨期產品上貼上‘臨近保質期’貼紙提示消費者。”
大潤發超市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對于臨期食品有專人監管,“保質期一年以上的常溫食品,需提前兩個月進行臨期產品處理,無法退回廠家的,會放到臨期食品專柜售賣。也有產品視庫存而定,提前促銷。”
工作人員提示,對于捆綁銷售的促銷產品,可能會有兩種不同的日期以及多種促銷方式。消費者在購買時要注意捆綁銷售產品的保質期,同時也要根據自己對產品的使用需求理性購買,以免買回去后過期浪費。
生產商
臨期促銷 過期銷毀
各食品生產商又是如何處理的呢?記者了解到,大家普遍采用的方法是:快到保質期時,會進行促銷,退回的過期產品統一銷毀。
“所有的過期產品必須全部退回公司統一銷毀。”廈門綠帝生態股份有限公司市場部總監辜永建表示,其實公司的產品出現過期仍未銷售的情況較少。
“我們到期產品會跟隨第二天送貨的車回收回來,將包裝和食品形狀破壞,防止二次銷售。”向陽坊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何衛鋒說,有些保質期為1個月的產品,也會提前2天返廠銷毀,銷毀的產品會有公司專門回收,加工成豬飼料。
廈門銀祥集團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也告訴記者:“到期食品我們會直接銷毀掉。”除了每家門店的自查并銷毀到期產品外,業務員每天還會下市場到各個攤點檢查,以防過期產品仍在售賣。
管理部門
未超保質期 可正常維權
記者從市工商局了解到,截至目前,今年市工商12315共接到有關買到過期食品的投訴有7起,還在保質期內但有質量問題的投訴4起。投訴的產品包括早餐的包子、紅棗、餅干等。其中一位投訴者稱,自己在家樓下便利店購買了一大一小兩包捆綁包裝的膨化食品。幾天后拆開捆綁膠帶才發現,大包已經過期,小包還在保質期內。
廈門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監管處的相關人士介紹,國家沒有對“臨期食品”做出具體規定。但早在2011年,市工商局就發布了關于臨過期食品的指導性意見。該制度將食品臨近保質期界線劃分為:保質期為15天以上的,“臨期”為保質期的20%;保質期7天到15天的,“臨期”為到期前2天。只要在保質期內食品都可正常銷售,但超期則不能銷售。另外,購買臨期食品發現存在質量問題且未超過保質期,即使是以更低的價格購買,也可按正常食品投訴流程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