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佘崢 通訊員 賴煒芳)廈門大學牽頭的“能源材料化學協同創新中心”和“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近日入選國家“2011計劃”,它們將以“國家隊”的身份,做“國家急需、世界一流”的大事,最終成為國家智庫。 教育部、財政部日前公布2014年度“2011協同創新中心”認定結果,共24個。 研究方向體現我國重大需求 今年,有182個高校牽頭的協同創新中心提出申請,經過三輪嚴格認定,最終只有24個中心被認定,牽頭單位有18所高校,其中有6所高校占據兩席或兩席以上,廈大是其中之一。這也是廈大在“2011計劃”中取得零的突破,首批14個國家協同創新中心去年被認定。與“211工程”和“985工程”不同,“2011計劃”不允許單打獨斗,必須組團參賽,為的是強強聯手,加快將基礎研究中的發現轉化為市場上產品的速度。 “能源材料化學協同創新中心”由廈大牽頭,聯合復旦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發起成立;“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由廈大牽頭,與復旦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和福建師范大學共同建設。 廈大科技處副處長周涵韜說,從科學的角度來看,這也顯示廈大在這兩個領域的研究實力。不過,更重要的是,獲批的中心研究方向體現了我國的重大需求,也是參與國際前沿競爭的需要,換句話說,這些中心是要完成“國家任務”。 有更大機會請到學術“大腕” 入選“2011計劃”的國家協同創新中心,每年都將獲得國家專用資金,從3000萬元到5000萬元不等。廈大社科處處長陳武元說,專項資金不是用于買設備,更多的要用在“人”身上,特別是用在現有體制的投資不能解決的問題上,比如學者自由流動機制等。 他比喻說,在“2011計劃”的“特區”,有了政策和資金,就可以邀請這個領域最牛的人來“出演”。建于2012年的“能源材料化學協同創新中心”因此請到了“70后”的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康斯坦丁等能源材料領域的學術“大腕”。陳武元認為,協同創新中心也將在學校發揮榜樣作用。 名詞解釋 2011計劃 “2011計劃”全稱是“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實質是通過建立一批“協同創新中心”,加速中國高校建立能夠沖擊世界一流的新優勢和新實力,被認為是繼“211工程”和“985工程”之后,我國在高等教育系統啟動的第三項國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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