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洪溝清淤。(資料圖/記者 陳立新 攝) 廈門日報訊 (記者 陳鐫娟)對于去年我市遭受的三次強臺風和暴雨后發生的大規模內澇,相信許多人還記憶猶新。一年多后的今天,廈門城市防洪排澇隱患是否已經消除、設施是否得以健全、應急能力是否獲得提高? 記者昨日從市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獲悉,我市正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要求,加快推進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解決城市積水內澇問題,力爭10年內建成較完善的城市防洪排澇工程體系。 現狀: 城市建設降低排澇能力 對策: 從源頭降低雨水沖擊 據市人大城建環資委調查顯示,導致城市排澇能力下降的因素主要有:城區大面積硬化,雨水下滲減少,排水管網系統負荷大大增加;原有的排水河道、天然沖溝等行泄通道渠道化、暗涵化甚至直接在排洪溝上蓋房子,大大降低雨洪水的通行能力和調蓄能力,如大厝山溝谷中上游建碎石加工場和堆場,中下游建住宅小區等。 市人大城建環資委在調查報告中指出,城市建設要積極推行低沖擊開發建設模式,從源頭降低雨水沖擊,提高排澇能力,可通過在廣場、步行道鋪設透水磚,建設綠化屋頂、雨水花園、下凹道路綠地等,因地制宜實現生態排水。要嚴格按照規劃預留和建設滯洪區,恢復因建設等原因損毀的蓄澇設施和排水溝渠。自然形成的排水溝渠不得侵占和破壞,并盡可能避免覆蓋,已經覆蓋的要逐步實行生態化的改造修復。城市建設要做好近遠期銜接,合理安排建設項目和時序,近期未能整體拆遷的村莊不得破壞原有水系,并結合原有水面和洼地預留專門的調蓄水面。 現狀: “婆婆”雖多卻管不好 對策: 一個部門全程跟蹤管理 據悉,按現行國家標準,我市絕大部分的排水設施不能滿足要求且有較大差距,難以適應當前我市防洪排澇需求。目前,排澇項目從規劃、建設、審批、驗收、移交到維護,各個環節由不同部門負責,大家各管一段,既難以全面、系統地進行統籌考慮,也難以落實維護管理單位與責任,許多排洪溝渠處于無人管理的狀態,有的連資料都無從查找。由于維護責任主體不夠明確、缺乏監管考核及維護經費不足等原因,一些排水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不夠到位。 為此,市人大城建環資委在調查報告中指出, 建議參考學習其他城市的好做法,明確一個部門對排澇項目從規劃、建設、審批、驗收到移交進行全程跟蹤管理,并授予其相應的職責。做好我市排水條例的立法調研工作,爭取早日出臺法規,在法規中明確城市排澇設施的規劃、投資、建設、管理等部門職責,尤其對排洪溝上蓋房子等破壞排澇設施的行為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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