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經營者為規避查處 在原經營場所又注冊了一家店 10月中旬,思明城管執法局發函給思明工商局,請求協助核查“桐花林美蔬館”變更的實際情況。工商部門很快回復,文園路61號并沒有“桐花林美蔬館”的注冊登記記錄,卻有“桐花順茶莊”、“桐花林飲品店”兩家店注冊登記信息。 經進一步了解,“桐花順茶莊”于2010年9月28日注冊登記,經營者為莊某,經營項目為“零售:預包裝食品”,注冊的經營場所為文園路61號110。工商部門還表示,該商事主體資格仍然存在,未發生變更事項;而“桐花林飲品店”是今年1月17日注冊登記的,經營者為曾某,經營項目為其他飲料及冷飲服務(含甜品店),注冊住所為文園路61號107、108;該飲品店僅登記了住所,并未備案經營場所。《廈門市商事主體經營場所備案及監管若干規定》規定,“從事后置許可經營項目的,申請備案的經營場所可能涉及目錄規定的禁設區域,按照相關許可部門確定的經營地址備案場所。商事主體在設立時可僅登記住所,該住所僅作為法律文書的送達地。” 根據上述情況,“桐花林美蔬館”并不存在,該處仍然是“桐花順茶莊”的經營場所,經營者只是將茶莊重新裝修,改變經營范圍,經營起了素菜館。城管部門也認定,文園路61號的107、108、109、110、111實際均為“桐花林美蔬館”經營地點。 督查 研討查處機制 強化銜接和監管 根據前期調查情況,28日,思明城管、思明工商、思明環保等部門以文園路61號“桐花林美蔬館”為案例,探討了此類案件的查處機制,就各部門銜接和共同監管等問題商討對策。 為防止惡意逃避執法現象,思明城管執法局表示,將對作出“責令關閉”、“責令停止經營”等重大處罰事項的案件及時抄告有關審批部門,有效鎖定監管目標,避免出現相關證照注銷或變更等不利于進一步執法的情況。對涉及油煙擾民類案件,及時提請環保部門認定,對確屬禁辦地點的無證經營行為,及時查處。無證無照經營且無法確認執法對象的,及時抄告工商部門,請求協助進行主體認定。思明城管執法局還表示,已向市城管執法局書面報告,建議其牽頭協調相關部門形成統一抄告平臺,便于今后執法更快速有效。 思明工商局表示,將密切配合相關執法部門,根據函告中的協辦內容,對違法商事主體的備案、變更、注銷等工商登記事項予以鎖定。 行動 經營場所屬禁設點 城管采取執法措施 當日的會議還進一步研討了“桐花林美蔬館”的查處措施。 經思明環保分局再次明確,“桐花林美蔬館”所處位置屬于餐飲禁辦地點,并未取得環評許可,屬于無證經營。根據《廈門經濟特區無照無證經營查處辦法》第11條規定,有關行政許可機關、監管部門在查處無證經營行為時,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經營場所設在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經營場所禁設區域的,有關行政許可機關、監管部門可以查封其從事無證經營的場所或者查封、扣押專門用于無證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 當日上午11時許,思明城管執法局組織執法人員依法對“桐花林美蔬館”廚房設備進行了查封。這也是《廈門經濟特區無照無證經營查處辦法》今年10月1日施行以來,城管部門現場查封的第一起環保類案件。 本報“監督在線”將繼續跟蹤此事進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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