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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本次整治重點突出現場處罰及拖車措施,因此廣大車主要樹立“停車要繳費、停車應按位停放、違法停放必受罰”的文明參與交通理念,自覺規范、有序停放車輛。
對在重點整治路段違停車主,若發現自己的車不在現場,應立即電話聯系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或所在轄區交警大隊值班室,了解停放地點和接受處理的方式。
思明分局交警大隊值班室電話:2511950;湖里分局交警大隊值班室電話:5288300。
兩部違停車被拖走
東南網11月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劉承烺 文/圖)昨天上午,湖里交警大隊聯合禾山派出所在枋湖東路開展機動車違停整治行動,現場拖走兩輛未按規定停放的違停車輛。警方表示,被拖走車輛將停放到指定停車場,車主可撥打110了解停放地點和接受處理的方式。
昨天上午10點許,違停整治行動小組來到枋湖東路,一輛灰色邁騰轎車停放在畫有黃色實線的路邊。民警立即對轎車違停行為拍照取證。在取證時,民警對于車身上的每處劃痕一一仔細拍照。民警說,為了防止在拖車時損壞違停車輛,他們會采取必要措施,完全架起整輛車,確保車輛安全。
在書香佳緣小區門口,民警發現一輛白色標致轎車違停。隨即,民警對該車采取拖車措施。就在這時,該車車主出現。車主說,他住在邊上小區。“我回家取點東西,就是臨時靠邊停放,不是刻意亂停的。”在拍照取證完成之后,民警當場開單,機動車駕駛人違反禁令標線指示,處150元罰款、記3分。對此,車主表示不理解。
民警說,他們的執法程序沒有問題,車主如果有異議,可以向湖里分局法制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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